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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监测设施

第三节 监测设施


   
  

  全县现有环保技术干部21人、管理人员 150人。亮子河电厂、莲江口农场造纸厂、汤原造
纸厂、汤原水泥厂、汤原牙签厂、鹤立林业局等较大单位均已建起监测机构并有一定监测能力,
对本单位环境质量、污染系数亦可化验、测试并得出结果。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
道企业环境管理规定,本县在16个乡镇均设有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
本地实际情况加强环境监测管理。

  县环保办设有环境保护监测室,配有专兼职化验人员,近年为更好的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陆续配备配备购置了一些监测设施,其中有分析天平、电导仪、分光光度镜、干燥箱、酸度计、
流速器、水质监测仪、电冰箱、蒸馏器、电炉、紫外分光光度计、五日生化培养箱、大气采样
器、汽车尾气仪、自动电位滴定仪、粉尘采样器、电子计算机和监测用汽车等。常年坚持对水
质、PH值、溶解氧、悬浮物、挥发酚、噪声、烟尘等20余项进行测量,为本县治理环境污染提
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