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乡镇企业的发展
第二节 乡镇企业的发展
乡镇企业
汤原县乡镇企业始自于农村手工业。1948年,土地改革完成后,县内多数区政府设置小农
场或兴办季节性油坊、粉坊、豆腐坊、米面加工厂等,以其收入补助区政府的经费开支,为恢
复国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以及人民生活服务。至五十年代初期,各区办企业均陆续停办。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后,经济体制与生产关系发生很大变化。根据本地情况,各公社相继
办起农具厂、油厂、酒厂、米面加工厂等企业。1958年末,全县共有社办企业 5户,从业人员
117人,完成工业产值47.6万元,完成收入33.9万元,实现利税4.9万元。
1959社队企业出现高潮,县手工业联社将汤原皮麻厂、汤原豆腐社、汤原被服社、汤原皮
鞋社、汤原钟刻社、香兰铁木社、香兰皮麻社、竹帘铁木社、莲江口钟刻社、莲江口被服社、
莲江口建筑社,分别下放到当地人民公社管理,县手工联社仅负责业务指导。1961年 6月,中
央颁布手工业“三十五条”,下放各公社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重收归县手工业领导。
1958年以后,人民公社企业发展较快,到1961年末,全县有社办企业18户,从业人员达361
人,完成工业产值138.4万元,固定资产总额63万元,实现利税45万元。
1958年至1961年期间,在“全党全民办工业”的口号影响下,全县社办工业发展很快。但
由于不顾客观条件,不问供产销实际而盲目上马,在生产关系上急于过渡,在分配上搞平均主
义,平调生产队人财物力,大大挫伤了农村干部和社员的积极性。
1962年,县委按照党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全县社办企
业实行调整。对原材料短缺、产品销路不畅、经营亏损的企业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
精简从业人员,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其中汤原镇公社将砖瓦厂移交县手工业联社,改为汤原
土陶社。经过调整,1970年全县有社办企业 10户,比1961年减少了 8户,从业人员287人,比
1967年减少74人;完成工业产值110万元,收入95万元,实现利税92万元。
1976年以后,各人民公社按照“三就四为”的方针,利用本地资源,相断办起砂石厂、水
泥厂、砖厂、白灰厂、酒厂、油厂、农具厂、针织厂以及建筑队等企业。社办企业内部注重加
强管理,落实各项经济政策,从而使社企生产得以发展,企业经济效益有所增加。1978年底,
全县人民公社企业82户,比1970年增加7.2 倍;从业人员 3 400人,比1970增加10倍多;工业
产值完成950万元,比1970年增长7.6倍;实现利税72万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下放权力扩大经营范围,使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有较大
活动余地。乡镇企业普遍实行厂长负责制,企业内部落实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从而调
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挖掘了企业的潜力,使乡镇企业有较大发展,产值与效益均有明显增长。
1985年末,全县乡镇企业共计108户,比1978年增长31.7%;从业人员 5 491人,比1978年
增长61.5%;完成工业产值2 233万元,比1978年增长2.3倍;完成销售收入2 655万元,实现利
税268万元。
1986年至1990年,是全县乡镇企业大发展的五年。在全县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
些新的企业上马,老企业挖掘潜力,出现生机。1987年,全县各乡镇企业开展“双增双节”活
动,狠抓新项目的开发和老企业的改造配套工作,开发 25个新项目,增加产值500万元,增利
税100万元。改造平安、竹帘两个乡办水泥厂。重点抓红砖生产,全县 34个砖厂普遍上了内燃
砖,年节省原煤5 000吨,价值 25万元。1988年靠信息新上了平安乡纺织厂、莲江口医疗用品
厂等22个项目,靠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大工厂的帮助兴办起吉祥乡石棉瓦厂等 6个项目,靠佳
木斯市科技人员传授技术新上项目 25个,增加产值150万元。乡镇工业的产品质量有大幅度提
高,平安水泥厂生产的水泥,被评为省优产品;吉祥第二砖厂、竹帘第二砖厂和吉祥瓦厂三家
的产品被评为省系统优质产品;永发食品厂生产的罐头、吉祥石棉瓦厂的石棉瓦及竹帘第二砖
厂的红砖均在全市“金龙杯”大赛中获同行业第一名。1989年,全县对现有的行业企业进行重
点调整,对已有的行业,采取稳住建材业,大力发展轻纺、化工和农村产品加工行业。年红砖
生产2.4亿块,水泥生产2.1万吨,水泥瓦生产45万片。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县金融部门筹集
1 000万元,扶持大中型骨干企业。 平安乡水泥厂、望江镇泡沫厂、吉祥乡瓦厂、永发乡火柴
厂等一批企业的产值及效益都有较大的提高。平安乡水泥厂进行大的改造年产量1.5万吨。1990
年,面对原材料涨价,能源不足及市场疲软等困难。全县狠抓了企业内部挖潜,进一步改造了
平安乡水泥厂、望江镇泡沫厂、松花江医疗用品厂、汤旺乡木器厂、正阳乡砖厂五个企业。平
安乡水泥厂的产量由1.5万吨提高到3万吨。莲江口镇松花江医疗用品厂投资37万元,引进设备
装修厂房,达到国家医药总局规定标准。生产能力由年产点滴管250万只,提高到1 500万只,
年产值千万元。望江镇泡沫厂新产品PG板,是新型轻体建材产品,全国只有深圳一家生产此种
产品,市场上深受顾客的欢迎。汤旺乡农具厂开发的新产品矿山用全自动喷雾器,销路很广。
1990年末,全县乡镇企业的管理水平有很大提高,有8户晋升为省级先进乡镇企业,有2户晋升
为市级先进企业,有4户普升为县级先进企业。
截止到1990年底,全县镇办企业113户,其中:农业企业7户、工业企业84户、建筑企业12
户、交通运输企业2户、商业饮食业6户、服务业2户。总从业人员3 167名,年完成总产值6 031
万元(80年不变价),销售收入5 598万元,纯利润310万元。
村户企业
村办企业 五十年代初,县内部分村屯先后办起了烘炉、被服厂及季节性豆腐坊、粉坊、
油坊和酒坊。1957年末,全县88个村建有村办企业,总收入在5万元左右。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之后,各生产队开始兴办砖厂、油厂、洒厂、米面加工厂,同年末,
全县有队办企业 108户,从业人数190名,完成工业产值72万元,完成收入 47万元,实现利税
7.7万元。
三年大跃进期间,队办企业亦有较大发展。1961年末,全县队办企业152户,从业人数359
名,完成工业产值97.8万元,实现利润25万元。经过1962年调整,队办企业相应关闭或停产一
批。至1970年末,全县队企业尚存96户,有从业人员310人,年完成工业产值 76万元,实现利
税9万元。
七十年代后期,全县队办企业又有新的发展。1978年,全县队办企业 277户,从业人员增
至1948人,年完成工业产值931万元,实现利润40万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新的农村经济政策,极大地调动起村屯兴办企业的积极性,促
使村办企业大幅度发展。1985年末,全县村办企业483户,从业人员4 170人,年完成工业产值
2 549万元,实现利税158万元。当年村办企业产值超百万元的全县有 2个:竹帘乡茨梅村、望
江镇东升村,完成产值分别为117万元和110万元。其中东升村有砖厂、农机修理厂、米面加工
厂、鱼场、畜牧场、建筑工程队及专业运输队等8个村办企业,村里有汽车5台、链轨车 3台、
胶轮车6 台、小四轮3台,人均收入800元,为全县收入最高村。
1986年之后村办企业进一步纵深发展,1988年,全县村办企业485户,从业人员2 362人,
完成工业产值 2 500万元。村办企业产值超百万元的有:江口镇红旗村、吉祥乡吉祥村。由于
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多数村办企业已被村民承包或转让给村民。
截止到1990年底,村办企业有199户,从业人员1 350人,总产值达2 415万元(1980年不变
价),产品销售收入2 102万元,纯利润 149万元。主要产品有:木制品农具,全年共生产13.9
万件、锹镐把12万根、红砖4 923万块,块石1.5万立方米,河流石0.2万立方米、砂子0.6万立
方米、白酒205吨、粮食加工869万斤。
户办企业 解放初期,本县农村户营工副业生产者,各区均有。1955年 6月末统计,全县
农村有户办企业560户,从业人员 860人,当年上半年完成工业产值128 262元。推车、担担流
动个体手工业者111人,走村串户,为农民修理农具及日用家具。
在初期的农村户办企业中,一部分系亦工亦农性质,一部分专事工业生产。绝大多数为家
眷铺,相同于解放前手工业作坊生产形式。1955年上半年,农村户办企业中生产日用家具及小
农具的占35.7%,食品加工占43.6%,服务加工占10%,修理行业占10.7%。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
后,农村户办企业全部转入农业生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农村户办企业提供了有利时机。
1985年末,全县农村户办企业发展为1769户,年完成工业产值1079万元。在搞活和开放政策的
指引下,户办企业放手发展起来,企业门类不断增多。莲江口镇的户办企业走在全县户办企业
的前列,主要大户有卢忠明等几个个体运输户,拥有固定资产均在十几万元以上。1990年,仅
莲江口镇的户办企业就有556户,从业人员790人,总产值2 300万元。全县户办企业有5 128户,
总产值1.85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