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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政财务审计

第一节 财政财务审计


   
  

  审计局担负着对县政府所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财政金融机构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
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的职责。成立伊始,即坚持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维护财经法纪。1982年至1990
年对全县国营工交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总金额 325.2万元,
1990年查出违纪金额129.3万元。

  审计部门坚持围绕党的工作中心,紧密结合经济改革,服务于改革。在审计中,认真查阅
和核对被审单位的报表及帐册,对其真实性、效益性、合理性做客观的评价,提出财务管理、
资金合理使用的意见、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制度,定期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