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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师队伍

第四章 师资

第一节 教师队伍


    
  

  清末本县放荒设治初期,有的塾师随同垦荒移民流入定居,私塾亦渐设立。民国时期,最
多达50处,塾师多为谋生设帐教书。直至民国公立小学堂兴建,始有师范毕业生充任教员;民
国小学堂教师分正副教员,均系本地出外就读归来之富裕子弟,由校长聘请,月俸微薄,给在
20元左右。

  伪满时期,国民学校教师一般由师道物特修科、初级师范或其他中学毕业生担任;国民优
级学校教师由师道本科、师范学校或国民高等学校毕业生担任。小学教师分三等三级,即教谕、
教导、教辅三级,教谕有一、二、三等。小学教谕为数甚少,待遇较高,必须为师道本科毕业;
旧中学毕业或从事教育工作多年者,经考试合格亦可任为教谕或教导,不合格者为教辅。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教育事业发展,重视培养与发展教师队伍。解放初期本县恢复
与发展教育时,大多采用伪满时期教员及伪满师道肄业学生,亦有部分高小毕业生。1948年12
月,本且即一次招用40人,扩充教师队伍。建国后中小学校迅速发展,教师相应逐年增多:中
学教师多由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和自小学教师中选拔;小学教师自五十年代由师范毕业生充任
和由县内培训充实。五十年代民办小学发展较快,民办或代课教师多出自区乡当地选用补充报
县备案即可。1955年全县专任教师已发展至 506人。至1966年,全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教职工数
达1 275人,其中专任教师1 184人。此后民办教师逐年增加,1976年,全县中小学教职工总数
达3 933人,其中专任教师3 334人。由于教师层层提拔,以致各级学校教师的素质都差。

  1990年末,全县教职工总数发展为4767人,其中专任教师3608人,但是教师队伍的数量和
质量仍然不能适应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

   汤原县几个中、小学教职工情况表


  
   1990年全县专任教师文化结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