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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建设和教学设备

第二节 基本建设和教学设备



  

  解放后,全县学校的校舍建设和教学设备,经过不断新建和添置,逐步有所改善。起初,
汤原县小学校舍多是利用伪满时期的旧校舍或土改时拨给学校的地主的房舍,绝大部分是草房,
且年久失修,破烂不堪,危房占半数以上,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有鉴于
此,党和政府在有重点地新建、扩建校舍的同时,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危房进行改造。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使全县中小学的网点合理,县教育局进行了总体规划,采取先重
点、先农村,后一般、后城镇,先小学、后中学、先教学、后生活的原则,分期分批对公办中
小学的校舍进行就地改、扩建或另建新点的改造工作。还充分发挥群众办学的积极性,采取大
队投资,国家补助的办法,改造民办学校校舍,对1990年底,校舍建筑面积已达 7万多平方米,
大多为砖瓦房,危房已基本得到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