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勤工俭学
第三节 勤工俭学
为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养成劳动习惯,贯彻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方针,自1957年起,
各中、小学逐渐兴起办小工厂、小农场,在加强生产劳动教育的同时,也为改善办学条件增加
了部分经费。1958年,县一中、四中、朝中三所学校先后办起工厂、农场。大多数乡村中小学
也都种有校田。1959年至1965年期间,勤工俭学日益兴盛。振兴农中和香兰农中有耕地近百垧、
胶轮大车四台、牛(马)11头(匹)、草房25间,积累 3万元;可惜“文化大革命”袭来,1969年
公社将全部平调一空,改为良种场。七十年代中期,教育行政部门强调勤工俭学,设专门机构
和专职人员,组织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使学校经费有所增加,群众负担得以减轻。1990年统计:
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总收入250万元,纯收益126万元,超万元的学校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