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艺团体
第二章 文学艺术
第一节 文艺团体
解放闪戏剧团体
民国10年(1921),县知事伊双庆将县城迁至南并沿后,在新县城立有戏班,演员不过30人,
主要演评剧(落子),亦演京剧。主要赏为张月桥(女),反串演考生。
民国14年(1925)前后,汽原街有戏园子但无固定戏班,演出者多为外来流动班子或邀角来
演。演出剧种有:京剧、评剧以及二人转、平书等,并无定法。
解放后至1960年,汤原县无专业剧团。只有1958年成立的水利文工团,不时演出戏曲及其
它形式文艺节目,为县评剧团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汤原县评剧团
于1960年3月1日正式成立,系在原水利文工团基础上组成,是汤原县第一个专业性质文艺
演出团体。全团编制45名,主要为于筱芬(青衣、花旦、老旦)、郭飞(花脸、老生、小花脸)、
马苓霞(青衣)等人。评剧团不仅在本县城乡演出也曾去佳木斯市、鹤岗市、桦川县、桦南县、
萝北县、南岔、浩良河等地演出。1965年,演出的反映汤原人民抗日斗争的大型剧目《汤原烽
火》,深受广大观众的赞誉。
汤原县评剧团虽以评剧为主,但出经常演出小型多样、结合中心工作的曲艺剧目。
1963年评剧团经费由县财政差额补助改为自负盈亏。1965年冬,编制由45人压缩到21人,
改为汤原县文艺工作队,“文化大革命”后,汤原县文艺工作队停止活动。
1975年,汤原县文化馆学习乌兰牧旗文艺演出队经验,创建起一支文艺演出队,边演出边
辅导;有队员15人,演出小型文艺节目,主要剧目有:小京剧《就是她》、小评剧《审椅子》、
话剧《枫叶红了的时候》等。1980年经省批准,重建汤原县评剧团,编制为45人。
演出剧目有传统戏《梁山伯与祝英台》、《吕布与貂禅》、《唐知县审诰命》、《金玉奴》、
《保龙山》、《凤还巢》等,新编历史剧《血溅乌纱》、《皇亲国戚》、《屠夫状元》。现代
戏:《小女婿》、《合家欢》、《朱小彬》、《夜半歌声》等。1983年与县文化馆干部联合演
出:《海迪之歌》。评剧团除上演评剧外,还演出经改革之地方戏曲,如二人戏《锯大缸》、
二人转《猪八戒背媳妇》、拉场戏《张郎休妻》等。
1985年5月,配合全民法制教育,赶排出大型现代评剧 《为了法律的尊严》;在县城演出
23场,观众达1.4万人次,下乡演出 10场,收到较好社会效果。《为了法律的尊严》及1984年
本团刘玉财创编的《翠岭春晓》两剧目,在佳木斯市第二届戏曲汇报演出时曾受市曲协表彰。
配合安全生产教育上演的《五·一九火案》和《白蛇后传》,受到市文化局领导重视,1985年
元旦被调参加市青年艺术核心考核汇报演出。1989年,县评剧团自己分作独幕剧《人到老年》
参加市里演出,剧本获创作三等奖,演员获表演奖。这一年,县评剧院因遭火灾只演出69场,
其中下乡演出3个剧目46场,演出收入5 000元。1990年,为了“百团下基层”活动,共演出154
场,其中下乡演出68场,观众达 7万人次。二人转《猪八戒拱地》获市优秀剧目奖和表演奖。
此外,还有一批中青年赏获佳木斯市中青年折子戏优秀表演奖。这一年,演出收入达14.7万元。
朝鲜族歌舞团
汤原县是朝鲜族人口较多的县份。为活跃朝鲜族业余文化活动,1983年10月建立县朝鲜族
歌舞团。实行亦农亦艺,自负盈亏;农忙生产,农闲集中排演。1983年11月,本歌舞团代表合
江地区参加全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男声独唱《田埂路上》(李海善词曲),男女声二重唱
《打开幸福之门》(金东振词、李万洙曲),双人舞《养鱼场的姑娘》 (金明基编舞,李海善作
曲)等节目。分别获优秀创作奖及编舞奖。1985年,全团演职员共 30人,参加省少数民族歌舞
汇演中,乐队获演奏奖,有 6名演员获表演奖。1986年,本歌舞团参加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
有7名歌手和2首创作歌曲获奖。不久与省内文艺团体合并。
新兴文学社团
《晨光》文学社 创办于1985年10月。竹帘乡小学董冰烁、刘伯英、郑誉阁、耿光有、李
亚娟、李君芝 6名小学教师,有感于文学作品难于在报刊上发表,遂组成文学社团自办刊物,
此举得到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文化局等单位的热情支持。收集的 140余篇作品,被选用40
余篇,共出两期社刊(油印本);成员扩展到31人;曾以笔会、座谈会、茶话会形式开展30多次
集会活动并与省内13家文学社团建立起联系。
《无名草》文学社 创办于1985年 9月。1982年寒假前后,汤原高级中学张海亭、王延民、
张玉海、范立军、范立民、周广宾、秦文鹏 7名同学出于共同的文学爱好,几次集会研讨作文
稿,颇感受益,并拟油印作文集,因囿于条件而未成。1985年张海亭被县保险公司招聘为代办
员。他利用工作之便又联系几名骨干青年,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等部门的赞助支持下,正式
成立《无名草》文学社,现有成员58人。该社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方针,以联系城乡文学爱
好者互相关心、关心社会、促进两大文明建设为宗旨,积极进行文学创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