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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物保护

第二节 文物保护


   
  

  1953年10月22日,汤原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指示,发布《注意保护古代文化遗物及有纪念
意义的建筑物》文告。1980年 5月和1990年12月先后将元代桃温万户府故城和郎君城定为省级
文物保护单位,自1981年至今,汤原县人大组织有关部门曾 9次对县境内古城址进行安全检查。

  解放以来,由于一些方面的原因,曾先后多次发生文物古迹盗毁事件。

  1950年,竹帘乡兰田村将军坟被宋广太、兰玉春盗掘,墓之构造为棺椁套合、夯筑,盗墓
者将棺椁后堵打开,盗去墓中随葬品多件。

  1958年,振兴乡郎君古城内外在深翻土地时掘大量古代铜器、铁器后,被当作废品熔化。

  1960年,香兰镇新建村西北女真墓群有 3座大墓被盗掘,盗出大量青砖、铜器。铜器已被
卖掉。

  1960年,香兰镇北固木纳城中清代吉江第十八封堆界碑被移至汤旺乡金星村,用做农机厂
房基石。

  1966年,省下拨170件文物(建博物馆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全部散失。

  1979年,振兴乡郎君东古城东墙段50米长一段因修江堤被夷为平地。

  1980年,振兴乡发现金条(金代遗物)两根,重4市斤,至今未查明去处。

  1981年,振兴乡农民吴勤在古城内趟地时,趟出金代文物金耳坠,卖给桦川县银行。

  1984年,平坟过程中,在无主坟中发现清末民国年间金银器、首饰,多被个人卖掉。

  1985年,振兴乡郎君东古城西墙南段被水利站用推土机推掉50米长一段筑堤,城东北角埋
坟13座,城东墙南段挖个地土坎子,城西北角挖个大菜窖。

  1985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桃温万户府故城南门处,有一香兰镇大正村的农民,依城墙
并用城墙土盖了两间土房,毁掉附近护城树苗,使古城址遭到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