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医疗机构 汤原县中心医院
县中心医院为全县医疗卫生技术活动中心。其前身系伪满汤原县立医院(1934年设立)。1937
年由日本人春岗任院长,医务人员由5人增至9人,其中有日本人 5人。院内附设康生院,名义
为禁戒吸毒场所,收容一能力一般为60名(男40、女20)。
1945年东北解放,伪县立医院自行解散。由原康生院末任院长李仁普,重新组织人员利用
原有县立医院设备,配合苏联红军医务人员为苏军病员服务。苏军撤回后,转而为大队伤病员
服务,门诊接待一般居民。1948年春,并入原合江省派驻汤原之第四军区医疗分院,1949年10
月军区医院撤离汤原。
1949年11月,汤原组建县立人民医院,院址在今第一百货商店北侧。除院长李仁普外,有
医生、药剂、助产士、护士等 5人。1950年,为适应抗美援朝战争需要,与驻在汤原的中国人
民志愿军第三十一后方医院合并。1951年春恢复县立医院为地方患者服务,设有内、外两科及
注射室、药局,有5张病床,医护人员14人。1958年6月,县医院定名为汤原县中心医院,扩建
门诊部1 200平方米;增设妇、儿、针炙、中医、正骨等科室;病床增至 65张。技术力量不断
加强,全院人员已达90人。
至1974年陆续增设口腔、制剂、供应以及病案等室,改变了住院“四自带”状况 (即自带
行李、脸盆、热水瓶、药品)。1981年,国家投资56万元,兴建2 013平方米的3层门诊楼,1983
年投入使用。1985年国家投资110万元,兴建4层2 750平方米的住院处楼,设病床150张,1986
年7月投入使用。至1990年,县中心医院共有医护人员222人。其中医卫技术人员186人(高级医
护人员7人)。当年就诊人次33 556人,治愈率75.96%,好转率 21.01%,病死率1.55%。抢救心
肌梗塞危重病人3例。近几年县中心医院,还引进了B超机1台,血流变1台,激光治疗仪 1台,
心电机1台,改进了原有的医疗设备。
汤原县第二人民医院
县第二人民医院设于鹤立镇,系本县北部地区4乡1镇医疗卫生工作技术指导中心,原为汤
原县第七区卫生所。1954年七区卫生所仅有医护人员7人,简易病床5张,经30多年的发展,医
院规模不断扩大。至1990年,全院编制13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7人,设病床 100张,全年
医疗人次10 015人,治愈率68.54%,好转率29.81%,病死率0.50%。
汤原县中医院
县中医院前系汤原镇公社卫生院,1983年7月改为县中医院。1988年8月投资70万元,兴建
一座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米的中医楼。这是一所综合性医院,科室较全,设有门诊部、住院部,
有病床26张。1990年,诊疗人次达274 58人,治愈率 77.50%,好转率21.67%,病死率0.83%。
现有卫生技术人员62人,其中高级医疗人员1人。
乡镇卫生院
自1952年起,陆续在县内部分乡镇建立起卫生院。1965年后全面达到乡镇皆有,至今全县
共有乡镇卫生院12个。其中鹤立镇卫生院系集体所有制,香兰、望江卫生院为中心地区卫生院,
其设备与医疗水平均较优于其他乡镇卫生院。1990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共有床位 196张,职工
22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9名。
1962年,香兰公社卫生院曾进行改制试点,变全民为集体所有制: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实行日评季奖。公社卫生院与农村卫生所联合,统归公社卫生院管理,公社卫生院医生包片深
入生产队,送医上门、防治结合。改革试点获得广大社员赞许及上级重视,省卫生厅 1963年3
月12日在香兰召开现场会,提出全省“远学哈尔滨,近学香兰”口号。此后,省卫生厅组织眼
病防治组3人和卫生厅干部 28人来到香兰与公社医生配合,深入基层,走村串户为广大患者医
病除患,为群众带来福音。在省医务人员帮助下卫生院医疗水平普遍得以提高。
1968年 6月,佳木斯各大医院,响应毛主席“把医疗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的号召,组织医
林高手充实望江公社卫生院, 一时间使该院医疗面貌大变:新设门诊部、手术室、制剂室、X
光室、检查室等。一些较复杂的手术及疑难诸症,皆能得到良好医疗。望江父老对此念念不忘,
望江公社卫生院医务人员在耳濡目染中亦受益匪浅。1973~1975年,佳市深入基层医生相继返
回原单位。
汤原县乡镇卫生院1990年医疗概况
(黑金河、吉祥乡卫生所未统计在内)
村屯卫生所
乡村卫生所基本始于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县内较大生产队从公益金中提取一定资金开
办卫生所。其医生多数系就地擢用,能者为医,以便利群众诊治一般常见或流行性疾患。县乡
两级卫生组织为农村卫生所培训赤脚医生,使村屯医疗网点迅速扩展,医疗能力亦逐渐得以提
高。
六十年代中期至七十年代初,农村生产大队卫生所基本普及。1971年开始推行合作医疗制
度,社员每人投资1元,从公益金中提取并投放卫生所。社员根据病情享受50%~100%医疗费待
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体制发生重大变革,农村卫生所经营体制亦随之改变,
集体所有制已改为个体承包或个人开办。1990年全县261个村,现有220年卫生所,乡村医生和
卫生员达439名。
此外,至1990年底全县城乡个人开办医疗站点共有 9个,全部集中于城镇。近两年在汤原、
香兰、鹤立、莲江口4镇开办起7处青年卫生所。工业系统及其它部门为方便单位职工而开办门
诊部、诊疗所共有6处。
1990年省、地驻县企业设立医院及卫生所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