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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医疗设施

第二节 医疗设施


  
  

  本县解放前医疗设施基本空白。建国后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亦只配有简易外科手术
器械及部分陈旧检验设备。至1963年全县仅有高倍显微镜 1台,30与50毫安X光机3台,与医疗
事业的发展很不适应。此后,在省卫生厅大力支持下,集中装备医疗设施 3次:1968年为第一
次,省卫生厅拨给县医院万能手术床、显微手术镜、乙型综合治疗机、电子管热心电机、立式
高压灭菌器各1台,甲种手术器械包1个,此外尚有恒温箱、电冰箱等。第二次于1979年,省卫
生厅直拨给县医院万能手术床1台,五官科手术包及甲乙级手术包各1个,洗衣机、高压灭菌器、
塔式蒸溜器、综合治疗机各 1台,附带有冰箱、干燥箱。同年,省卫生这向鹤立医院提供价值
4万多元的医疗器械,同期,县财政为县医院拨款购置X光机及激光仪器各2台。1983年为第三
次装备,县财政拨款8万元为县医院购置一批较先进的医疗设备,如:脑电图机、B型超声诊断
仪、血流图机、心电图机、心脑体外反搏机、角膜显微镜裂隙灯、721光电比色计、可移动X光
线铅房、低频磁疗治疗仪及微波针灸治疗仪等。精良医疗器械逐步充实,使县镇医院医疗设施
开始初具规模,为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疾苦发挥了作用。截止1990年全县医疗设施和医疗
设备都已比较完备。县医院有千元以上医疗器械62台件,各乡镇亦有千元以上器械62台件。患
者病床,建国初仅县城公立医院设有简易床位 3张,且由患者自带被褥住院,由患者家属代理
护士伴病陪住。1951年县医院病床增至 24张。1962年全县始达百张床位,1969年增至254张,
按县属人口平均,每745人占有 1张医院床位。至1990年,全县共有病床361张,其中:中心医
院114张、县立二院70张、县中医院26张、乡镇医院151张。从1983年起,县医院特设老干部病
房,有床位12张。1990年又专辟公费医疗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