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
建国前本县多发传染病为结核、伤寒、霍乱、天花,但均无史料记载。仅查得:伪满康德
6年(1939)春,汤原城区小儿麻疹流行,一日之内死亡26人;康德8年(1941)赤痢流行,转为肠
伤寒者有139例。解放后,1947年全县大部分地区伤寒病蔓延,一日间死亡高达31人。
建国以后县内流行的主要传染病有:流行性脑炎、麻疹、伤寒、出血热、百日咳、白喉、
肝炎、脊髓灰质炎、斑疹伤寒、腥红热、痢疾、流行性感冒12种。伤寒:1961年发生一次较大
流行,发病630例;1963年发生132例;1971年竹帘公社兰田大队由大井水源传播病毒发生21例;
次年汤旺公社五星大队社员接触传播有43人患伤寒病,均在40天左右治愈;1977年,太平川公
社太和大队及鹤立镇公社太平大队分别发生伤寒19例、39例;1979年和1982年,振兴公社平原
大队及县裕德马场分别因接触及水源污染发生伤寒19例、32例。麻疹:建国以来出现四次流行
发病高峰,1950年发生1 39例;1959年发生 2 455例;1964年发生2 322例;1966年发生1 133
例。流脑:建国以来曾有两次小流行,1967年发生304例;1976年、1976年两年共发生256例。
天花:自1949年发生 5例后,至今已绝迹。白喉、百日咳、腥红热、出血热、痢疾、斑疹伤寒
等流行性传染疾病县内历年均散在发生;其中,1968年 9月修筑汤原至亮子河公路时,海丰林
场段汤旺公社民工有11人突发流行性出血热,经省、县防疫部门紧急抢救有6人治愈、5人丧生。
传染病防治,本县自1950年至今,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均承担传染病报告义务。按法
定报告要求,发现甲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城镇未超6小时、农村未超 12小时即向县防疫站报告;
发现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亦按规定时限,分别在12或24小时内向上报告。目前,全县三级预
防网基本健全:县级医院设有保健科、乡镇卫生院设有防疫组,农村卫生所设有兼职防疫员。
县内有专职防疫医生29名,预防工作层层有人负责。对已发生之传染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
伤寒、流脑等急性传染病,均由及时组织治疗抢救,收效良好。由于坚持早发现、早治疗、早
隔离的原则,及时处理疫区、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员、积极抢救现患,因而多年来所发
生的传染病均及时控制扼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