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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妇幼保健

第五节 妇幼保健


 
  

  解放后,广大劳动妇女改变过去受歧视地位,其身心健康相应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与
保护。1956年成立县妇幼保健站。城乡各单位普遍重视妇女的劳动保护,特别是 “五期”(经
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保护,全县农村实行劳动妇女“三调三不调”(经期调干不
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制度,使广大劳动妇女身心得到保护。 1979年后,
全县开展以两病(子宫脱垂、尿瘘)为重点的妇女病普查工作。通过对1350名妇女检查,患子宫
脱垂者98人,经过一段治疗有72人治愈,治愈率达 80%,有严重至二度脱垂行走不便者恢复正
常。对盆腔炎、阴道炎、宫颈炎、附件炎等妇女多发病和一般妇女病亦进行摸底调查。经调查
在92 030人中患病人数18 720人。治疗人数17 810人,治疗率 95%,治愈11 665人、治愈率为
65%,治疗多采用中西医结合、内外科结合处置,收效显著。

  建国前,由于封建意识束缚,缺乏卫生知识,多数产妇均靠旧式产婆,以旧法接生,使新
生儿患病率与死亡率甚高,有所谓“七天风,八天扔”之说。婴儿抽风、天花、麻疹“三关”
多数难以幸免。本县自1956年全面推广新法接生,通过改造与培训接生员队伍,1963年新法接
生5 390人,占出生婴儿 91%;1973年新法接生8 173人,占出生婴儿 93.8%;1983年新法接生
3 643人,占出生婴儿96.9%。1990年全县有新法接生员182人,产包182套、产床23张,孕妇产
前检查率达80%。

  保护儿童健康、预防与减少儿童疾病的传播发生。县妇幼保健站与县防疫部门及乡镇防疫
医生积极协作,定期对婴幼儿童普遍接种牛痘、卡介苗、注射三联疫苗、组织服用麻痹糖丸等,
使儿童在预防接种与计划免疫保护下健康成长。自1975年起,本县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坚持每
年对刚刚入学儿童及学龄前儿童做1~2次健康普查,检查中发现病儿均予立卡治疗。1976年对
12 350名儿童普查、查出患病儿童5 345名,1980年对 5 345名儿童普查,发现患病儿童1 020
名。坚持幼儿保健“有病早治、无病先防”,有效地控制了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与季节病的发
生和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