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反动分子
第四节 反动分子
耿 子 修
耿子修,原系辽宁省昌图县人,1898年生,清末迁至汤原县太平川定居。其家靠强占毛荒,
抢劫民财立业,垄断汤原县东北部半边天的经济命脉。其人勾结官府做恶,充当日本侵略者帮
凶,凭借权势欺男霸女,乃本县一大土豪恶霸,为忠心事敌之大汉奸,解放后被人民政府处决。
耿家起初只靠为金沟上垛子(贩运物资)稍积盈余。随即结交官府,贿通县官强占4方(2 700
亩)沃荒。 其兄耿富被胡匪绑票,就此入伙充当强盗,打家劫舍,抢掠民财,杀害金矿工人,
以巨金肥其家。耿子修内为一家之主,外佥欠乡里四邻,靠外财暴富。盛期全家 39口人,184
间房屋,耕畜50余匹(头),有耕地1. 8万亩。除雇人耕种部分土地外,将几千亩耕地高租佃出。
特制收租器具有大斗、小秤、带兜车,佃户称之“三绝户”。此外开设烧锅、油房、杂货铺并
为金矿股东,多方盘剥劳苦人民大众。
耿子修为人凶狠残暴,淫逸成性,无恶不做。曾害死雇工许景涛,霸占许妻,气死许父,
强夺许家财产。曾殴打傻伙夫姜财,打瞎佃户刘春一只眼睛,打死长工秦某。耿子修高筑院墙,
门前设岗楼、四角修炮台,戒备森严。行人路过其门只能低头而过,不敢随意探视,穷苦人望
而生畏,称耿家大院为“阎王殿”。
耿子修凭借其经济实力,结交伪满三江省长卢元善,同伪汤原县长关德权、张承录称兄道
弟,狼狈为奸。在汤原抗日烽火四起之际,耿子修为维护其封建特权,不惜出卖民族利益,认
贼做父甘当日寇走狗,协助日军对抗、围剿抗日队伍不遗余力,耿家大院里修建有日伪兵营及
监牢。耿子修多次带领日军捕杀抗联人员及无辜民众,使百余抗日志士惨遭杀害。由于效忠有
功,日本关东军十分赏识,奖给耿子修12匹马以及奖状、奖金,日伪当局1938年推举其为访日
视察团成员东渡日本, 归来后大肆宣传日本强大,极力鼓吹 “日伪协和”、“日满亲善”、
“一心一德、共存共荣”。
东北解放后,人民政权建立,经过土地改革与反霸斗争,农民翻身当家做主人,彻底清算
了骑在人民头上几十年的恶霸、汉奸耿子修。在耿家搜出大枪18支、手枪 6支及许多弹药,还
起出黄金200两及其多年剥削民众所积财物。1951年8月 1日,公审大会后将耿子修处决,平抑
了民愤。
曲 国 禄
曲国禄,字义民,原籍辽宁省西丰县人,1908年5月5日生。
1926年,曲国禄与恶霸大地主姚四爷之女结婚。姚为吴督军(俊升)盟弟,权势颇盛。曲国
禄依岳父靠山一跃当上汤原县放荒总管兼任保长,润后连任保卫团长、城防队长、保卫总队长,
以占荒、飞照、打网等手段,数年间便巧取豪夺良田4. 5万余亩,均以高租佃给无地农民,从
中盘剥暴富。
1932年日本侵人汤原后,曲国禄甘心效忠日寇,将所部保卫总队改为亲日武装汤原县独立
营,自任营长,并极力协助日军“讨伐”抗日游击队,破坏党和群众抗日组织,镇压爱国志士。
1934年,因围剿抗日游击队有功,日本关东军指导官正西义郎指令将汤原县独立营改为汤原特
殊警察游击大队,曲国禄任大队长。此后,曲国禄带队四处奔袭抗日武装,捕杀无辜民众,愈
加卖命尽力。
1936年5月24日,曲国禄率警察大队包围裕德区嘉兴村,打死打伤扰联战士 74人,烧毁民
房百余间,使 39户居民无家可归;11月,伙同廉成平在汤原县西北沟丁大干(今石林场场南约
500米外)打伤抗联六军军长夏云阶 (伤重牺牲)、打死团长李显明及5名战士,使汤原抗日武装
遭受严重损失。曲国禄任鹤立、太平川、竹帘等区警察署长期间,以摊捐税、抓劳工、派官差、
出“勤劳奉士”等方式,大肆敲诈勒索,逼取民财达伪币10万元之多。1939年伪满实行街村制,
曲国禄任汤原街(今汤原镇)长、东江沿村长期间,利用职权克扣民费及贪污土地差价费共15万
余元(伪币)。为逼款,用酷刑拷打群众,致残1人,逼死3人。
1945年8月日本致退,曲国禄将未及撤逃之副县长大贯大巴、警备科长、协和会理事长等6
名日本官吏劫持山里隐匿;后将6名日本人杀死,劫得其带走之数车贵重物资,其中有鸦片1箱
合伪币30余万元。日本人败退时惶惶逃窜丢下大批物资,凡有居民搜检者,曲国禄则借苏联红
军之名,派兵四处夺取窃为已有,其中仅江上漂流元木即达300余立方米、牛 50头。同时乘人
民政权尚未建立之际,曲国禄纠集伪警察再次当上特殊警察大队长,公然以国民党委员自诩,
叫嚣保护敌伪财产,维护社会治安,等待国民党接收。
1946年初汤原县人民政府建立,曲国禄畏罪携眷潜逃,匿居沈阳。1949年被我人民政府逮
捕归案。1950年1月10日,血债累累的大恶霸、汉奸曲国禄被判处死刑。
乔 玉 柱
乔玉柱,原籍辽宁省昌图县人,1905年生,1926年迁至黑龙江省汤原县太平川务农。此人
靠残酷盘剥兴家,敌伪时勾结军警宪特杀害抗日志士,颇得日寇赏识。东北解放后,在土地改
革运动中被处决。
“九·一八”事变前,乔玉柱家养三挂马车、耕田20余均。1932年日本侵入汤原后,开始
勾结地方反动势力组建自卫团,对抗红枪会。当时乔玉柱一面务农,一面掌管开办粮栈。纠集
9份股资(每股20石大豆)180石大豆开张后,以10分高利私自放债,股金逐渐为其侵占,不数年
粮栈被其独吞。此后遂购地置房,成为太平川一大粮户。
乔玉柱待人刻薄,雇工每天要干15小时活,秋收时鸡叫前得拉回四车庄稼,从早到晚不见
太阳。雇工冯某因受不住苦而辞活,乔玉柱竟勾通官府将其派到带岭做劳工。长工李祥扛劳金
挣秋豆顶工钱,春天用钱半价预卖秋豆,秋天再借,如此反复盘剥,利息多于工钱。李祥积债
到12石粮,扛一辈子还没还清乔玉柱的债。
乔玉柱欺男霸女,其姑母拔他园田4棵大蒜,被辱骂夺回;本村1女孩在其田中掰两棒玉米,
被绑在玉米地里一夜惊吓死去;乔玉柱见本村周某之妻貌美,持枪赶出周某,霸其妻为妾。
乔玉柱把持伪自卫团,依仗日伪势力杀害抗日爱国志士。太平川宋大之子从抗日队伍中回
村探母,被乔抓去亲手杀害。开明地主黄有加入抗日队伍,其家受乔迫害甚重,无奈将女儿嫁
与乔之七弟,乔仍为恶依旧,其女悲愤而死。与乔玉柱相交多年的原伪自卫团长张传福,起义
参加抗日游击队,劝乔改恶从善参加抗日、乔竟搜寻线索带日伪军袭击张传福所部抗日队伍。
抗日队伍对乔玉柱恨之入骨,1935年9月4日夜,将太平川乔玉柱、耿子修两家及警察署等
敌伪据点拔除,缴其全部武装。乔玉柱连夜逃至扬原县城报告日军,并与大特务王秘书搭上勾
当起日本特务。乔玉柱经常在本县城东门辨认太平川抗日救国会员有否入城,同时发展傅木匠、
王保等人为其特务腿子,被其捕杀之抗日人员达10余人;抗联曾悬赏千元准备将其惩治。
1938年后,汤原抗日运动进入低潮,乔玉柱便窜回太平川,同当地反动势力纠合在一起,
继续镇压抗日运动。由于乔玉柱效忠日寇有功,颇受赏识,敌伪推举其代表汤原地区“国民有
力者”(豪绅、汉奸)赴新京(长春市)参加受赏会。乔玉柱受宠若惊,回汤后更加死心踏地为日
伪当局卖命直至伪满垮台。
廉 成 平
廉成平,原籍黑龙江省通河县人,1888年7月出生,民国初年迁至汤原县西二保(今裕德乡
裕德村)。 出身旧军旅,曾任东北军营长。所到之处横行霸道,欺压百姓,一次在同土匪因奸
争风格斗中,左手被伤掉二指,故得绰号“廉秃瓜子”。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廉成平认贼作父,投靠伪汤原县长方向学,廉成平出口狂言:
“有 100人的队伍,保证把抗联打光!”伪县长令其在地方抽丁要马,组建起百余人伪骑兵自
卫团,并委为团长。自此廉成平率队活动在太平川、竹帘、西北沟、黑金河及西二保等地,配
合日军袭击我抗联部队,捕杀反满抗日爱国志士。1932年至1935年廉成平任伪骑兵自卫团长期
间,打死打伤抗日游击队员18名,烧毁民房75间,伤无辜民众40余人。
1937年伪汤原县自卫团改编为汤原县治安大队,廉成平任上校大队长,下设两个骑兵连,
将汤旺河西岸至八浪河,南止松花江,北到浩良河划为其防区。廉成平向日本主子宣哲:“包
打汤旺河西,有老廉就无抗联,誓死效力大东亚共荣圈!”廉成平驻防河后,不分白天黑夜、
四处出击。据不完全统计1936年至1937年秋,廉成平率治安大队,追捕、杀害抗联及抗日救国
会人员113人。
1936年春,廉在竹帘江岸打死我抗联战士 1名,逮捕6人杀害在竹帘西门外。4月,在竹帘
将军沟(今兰田村一带)杀死抗联女干部1名;6月,将我抗联干部贾老疙疸捕获杀死在竹帘西门
外。7月,在竹帘将军沟打死我反日青年游击队员1名,捕去5名皆遭杀害;同月,在舒乐河(今
依兰县舒乐乡)打死抗联三军哨兵 1名;在洼丹河打死常傻子,烧毁3间民房,在舒乐河麻地里
抓住3名抗联战士带回竹帘杀害。
1936年11月 21日,廉成平协同汤原县特设警察游击大队于西北沟丁大干(今石场林场南约
500米处)打伤抗联六军军长夏云阶(重伤后牺牲)、打死团长李显朋和 5名战士;冬在黄皮沟打
死抗联75名;同期在将军沟和洼丹河一带逮捕我抗联地下人员马宝、马文奎、傅殿发、金龙文,
洼区区委宣传委员刘会民、地方工作人员王金荣和李占林等人,均遭杀害;1937年秋,将抗日
人员金河、李德刚、葛景文、李德兴4人枪杀于竹帘西门外。
廉成平任自卫团长到治安大队长期间,共杀害抗日爱国志士 160余人,烧毁民房百余间。
由于其效忠日寇有功,日伪当局特将绥佳铁路汤旺河河西第一个小火车站名为 “老廉站”(解
放后改为新发站),并于1943年 10月任命廉成平为汤原兴农合作总社嘱托,使其得以更加死心
踏地为敌伪卖命,更加穷凶恶极地镇压人民。
廉成平血债累累,罪大恶极,“八·一五”光复后畏罪潜逃,1945年末在依兰县被捕获后
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