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章下序

[之三]

章下序


 
  本县东部,包括今鹤立、裕德、永发、吉祥、振兴及莲江口等 6个乡镇地域,伪满康六年
(1939年)被日伪统治者以格节河为界从县治中划出,设鹤立县;东北光复后,1948年10月又归
回汤原县辖属。土地改革全过程,鹤立地区以县制与汤原县分别进行,而大体步骤相同;惟所
遗资料数字有异而不便融合记述。整理如下文,纳入本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