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1951
1946-1951
1946年
5月,县大队政治委员桂生芳、副政治委员杨子荣, 工作队员刘纯等20余人到三区进行减
租减息试点。
10月,县公安大队改编,重建县大队。
8月15日,绥棱县工作委员会改称中国共产党绥棱县委员会。
是年,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对地主、富农强加于农民的高地租、高房租及钱粮高利贷进行
彻底清算。
4月,县委始办《生产报》、《老百姓报》。
1947年
4月13日,组织支前人员204人,大车12台,担架40副,马74匹。
10月中央发布《中国土地法大网》。
12月,全县开始划阶级,定成分。
是年,全县组织土改工作队员801人,参加土地改革运动。
是年,全县开展“砍大树,挖财宝,起浮物”。
1948年
1月1日,召开绥棱县首次贫雇农代表大会。
是年春,始办互助组(临时、季节、常年三种形式)。
9月2日,全县公开建党。有67个村建立了党组织,发展党员843人。
11月6日,群众合作社成立,职工186人。入股投资的有皮革厂、木铺、铁铺、电灯厂、弹
棉厂、农场、粉坊、大车铺、砖窑、油坊、制米厂、纺织厂、染坊、筐铺、一分社、二分社、
上集分社等。
12月10日,全县动员民工240人,征兵100人,捐马100匹,支援全国解放战争。
是年冬,全县实行民主建政。
是年,召开绥棱县首次职工代表大会。
是年,纠正土地改革运动中出现的“左”的偏差。
1949年
1月18日,县大队改称县公安大队。
8月8日,召开绥棱县首次妇女代表大会。
10月1日,县委、县人民政府举行集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2月26至28日,县委、县政府召开绥棱县第三次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模范小组
84个,劳动模范174人。
是年,建立县卫生所。1950年改称县人民医院。
1950年
1月,成立中苏友好协会绥棱县筹委会。6月25日,召开中苏友好协会绥棱县首届全体委员
会议。
2月8日,召开绥棱县模范工作者代表大会。
3月10日,启用中共黑龙江省委正式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绥棱县委员会圆形印章。
5月,召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绥棱县首届代表大会。
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五路军第一分院到绥棱镇。分别驻今一小学、一粮店、县社
办公楼址。病床800张,至1958年共接收伤员900人。
是年,召开绥棱县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
1950至1951年,全县征集国防军、动员志愿军共 442名,组织民31 592人,参加抗美援朝
战争。
1951年
3月1日,召开绥棱县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
4月11日,全县始开展镇压反革命活动。5月14日,逮捕反革命分子43人,其中匪首 9人,
反动党团分子10人,特务警察3人,恶霸贯匪 4人,谋害抗联干部犯1人,国民党特务分子14人,
其它坏分子2人。
7月7日,县委召开镇压反革命公判大会,释放胁从者 8人,判处有期徒刑的10人,死刑10
人。
1951年9月至1952年,全县民众捐款40亿元(东北流通券),可购买一架战斗机。
11月 1日,成立绥棱县抗美援朝分会。县长李仲荣兼任会长,宣传部长马景林兼任副会长,
有委员34人。
是年,召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绥棱县第二届代表大会。
是年,黑龙江省副省长于天放率中央人民政府北方老根据地慰问团抵绥棱慰问老根据地人
民,赠送了毛主席亲笔题词“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的奖状、慰问信及纪念品。慰问
团成员有顾旭东、于兰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