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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面积

第二节 面积


 

  全境总面积4 238平方公里,其中山地 1 688平方公里,台地(含沙谷平原)面积2 550平方
公里。土地面积685.8万亩,其中县属用地面积264.9万亩,外驻单位用地370.9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