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互助组
第二节 互助组
1948年春至1951年末,翻了身的农民在党的领导下贯彻“组织起来,保持私有,自愿两利,
小型为主”的指示精神,以“人合心,马合套,自愿结合,插犋换工,互助两利”为基本条件
办起互助组。互助组有临时、季节、常年三种形式。临时组没有固定的插犋对象,只是根据生
产需要临时插组换工;季节组一般也没有固定的插犋对象,在春耕、夏锄、秋收季节自愿插犋,
以便适时做完各种农活;常年组有固定的插犋对象,年初时形成组织,并民主选出组长,由组
长安排生产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组内实行以工换工,或以人工换畜力的互助形式。组
长负责记工,年终时差工找补。
至1951年末,县内建立808个临时互助组,606个季节互助组,121个常年互助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