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水土保持

第四节 水土保持



  

  绥棱县水土流失地块遍布全境12个乡。水土流失面积达70.6万亩。坡耕地40.3万亩,风蚀
地17.2万亩,荒山坡地5.1万亩,其它流失7.9万亩。其中道路2.7万亩,村屯4.7万亩,沟蚀0.6
万亩。

  1962年县人民委员会对水土流失的地块进行调查,落实治理措施,采取横坡打垄、修梯田、
打地埂、挖截流沟、植树等方法进行综合治理。1985年末,共治理2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