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管理
第四节 管理
1954年,农业局内设有半化组,负责推广半机械化农具。1962年11月建立农机局和农机总
站,配备10名工作人员,下设秘书、机管、生产 3个股,管理全县农业机械。1968年农机局和
农机总站撤销,合并到农林生产委员会。1969年11月从农委分出,建立农机科。1984年改称农
机总站,编制22人,下设4站2股即生产、经营、修造、监理站;人秘、计财股。
1960年以来,农机管理体制有三次大的变革:
一、由国有社营变为国有国营。
1960到1962年,除县办“七一”农场外,全县农业机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归公社。
1962年使用权属国营。同年,在上集、泥尔河、长山、阁山、绥中、克音河、靠山、后头、双
岔河9个公社建立了机耕队,每台链轨车配备 4人。1963年精简到2人,全县推广了“双榆九”
经验,实行机车到生产大队,作业地点、作业总量收费总额三固定,提高效率,增加收入。1965
年改为农机分站。1968年,搞国家经营转为生产大队经营的试点。
二、由国有国营变为队有队营
1969年国营农机全部下放到生产大队经营。国家收变价款,把机械所有权、使用权统一交
给生产大队。国营驾驶员也随车下放,停薪挣工分。当年分配收入低于国家职工工资者,由国
家给补贴,1970年又将驾驶员变为国营职工,成为农机技术员或管理人员。1978年,县革命委
员会在泥尔河公社青山生产大队搞两套成本变为一套成本的试点。 7个生产队,约万亩耕地,
购置链轨拖拉机4台,轮式车2台。同年,在全县推广了靠山公社农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定额收费。按亩挂分,单车核算,有奖有惩”的经营管理方法。1979和1980年,全省推广了靠
山农机经营管理经验。
1980年,13个公社建立农机管理站,国营职工达125人;生产大队机耕队120个,农机管理
人员860人,驾驶员1516人。
三、由队有队营变为户有户营
1981年,农村实行个人经营或联户经营车组承包机械的经营形式。1984年,全县 80%的大
型拖拉机变卖给个人,由集体经营变为个人经营,出现了千家万户经营机械的局面。农机专业
户达166个,修理专业户10个。同年8月在绥中乡、上集镇搞了农机常年“包修制”和靠山乡富
国村“包耕制”试点,县政府将包修、包耕经验在全县推广。乡农机管理站改为农机管理服务
站。
1984年底,农机企事业均实行厂长、经理、站长负责制。1985年有农机专业户12家,修理
专业户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