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运输
第二节 运输
中华民国 7年(1918年)木材贩子将采伐的原木编成大木排(放排),通过诺敏河,顺流放到
善船口(今诺敏河大桥),至中华民国14年(1925)水运木材共37.3万立方米。
1934至1962年运输木材使用花轱辘车及胶轮车。1963年开始用汽车运输,1984年已有12辆
汽车、12台胶轮拖拉机专门运输木材(运输期为每年12月至翌年3月15日),运输木材3.8万立方
米。1985年,集中汽车13辆,胶轮拖拉机6台,运输木材1万立方米。同时组织社会车辆43台,
运输木材1.6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