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护林防火
第二节 护林防火
1948年,县政府开展了护林防火工作。1972年成立护林防火机构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配
备了专职人员。1973年建立了绥棱林业局、阁山、三吉台、四海店 4个防火联防区。县护林防
火办公室装备130型防火汽车1台。1978年建立护林防火档案。1982至1985年增设 2台三轮摩托
车,铁制了望塔3座,高倍望远镜3部,电台5部和录音电话1部。三吉台、半截河、四海店、阁
山四个林场与防火站架设了有线电话,形成了望、通讯网络。
1984年入山检查站17个,专职护林员64人,义务护林员78人。全县林区有30支快速扑火队,
计1 560人。一般扑火队225支,计6 500人。
1950至1985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76次。其中荒火99次,火情7次,火灾70次。过火面积177.5
万亩,其中天然次生林59.5万亩,人工林5.7万亩,荒山地为112.3万亩。最大森林火灾是1976
年9月16日16时至10月5日19时扑灭。过火面积101.7万亩,其中天然林51万亩,人工林5万亩,
荒山草地为45.5万亩。消耗资金12.2万元。
防火期为每年春、秋两季。春季在 3月15日至6月20日,秋季在9月20日至11月15日封山。
县设护林防火指挥部,国营林场设护林站,乡村都有防火组织和防火公约。同邻县建立联防组
织,划分防火区域,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护林防火,已成为广大山区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