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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病虫防治

第三节 病虫防治



  

  病虫鼠害:落叶松早期落叶病;松苗立枯病;金龟子及鼠害等10余种。年受害面积 1万多
亩。

  落叶松早期落叶病于1972至1978年间连续发生;松苗立枯病1972至1973年危害严重,县苗
圃200亩松苗绝产。金龟子等地下害虫,1973和1974两年危害甚重。县苗圃120亩落叶松新播和
换床苗绝产,严重地块每平方米达120只;1981和1982两年,三吉台、阁山林场的435亩林木叶
子全被落叶松毛虫吃光;白杨透翅蛾,是检疫性虫害,全县乡村均有发生,造林地被害株数达
7—8%,育苗地达1.3%;黄背平鼠分布于三吉台、四海店、半截河、阁山等林场, 危害樟子松、
红松、鱼鳞松、水曲柳。1983年全县危害面积5万亩,被害株数占20%。

  1981年,县林业局内设林木病虫害检疫防治站,配备 3名专职检疫防治人员,兼职检疫员
30人;设有高倍显微镜、解剖镜各1台,机动背负式超低量喷雾器 3台,担架式喷雾器2台。专
用药库1处。

  病虫鼠害的防治: 对落叶松的早期落叶病,在病孢子飞散期,施放烟雾剂毒杀;松苗立
枯病和金龟子采取药物与改土相结合的措施;落叶松毛虫利用薄膜环防治;鼠害利用杀鼠药丸
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