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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设备管理

第一节 设备管理



  

  1956年“一化三改”以后,本县工业企业由小到大不断发展,较现代化的大型龙门刨床、
万能铣床、精密车床等通用设备和制米、制油、水泥、造纸、乳粉、纺织、制酒、印刷等专用
设备取代了刀子、剪子、锥子等初级生产工具。主要设备拥有量1965年达925台件,1978和1985
年分别达到2130台件和3146台件。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设备的不断更新,各
厂家相继制定了“定人定机”的使用和保养制度。纺织厂专设了设备动力科,统一管理各种设
备。各中小厂家设有维修小组,或设有专职机械员。1984年以来,各厂家修定了设备管理条例
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确定了班长负责制在设备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把设备的保养、检修、革
新、改造落实到每个人头,这些人和班长一起向厂家负责,年终总评,有奖有惩。因此,设备
管理有所加强,初步提高了设备完好率,基本上适应了生产的需要。

  县内各厂家的锅炉,由锅炉检验所统一管理。锅炉检验所为本县劳动局内设机构,有专职
技术人员 1人,负责监督锅炉耗能和运行标准,并定期对县内的司炉工进行考核。1984年全县
范围内淘汰了俗称“煤老虎”的旧式锅炉,节约原煤1 000余吨。1985年全县有锅炉196台,其
中蒸汽炉140台,热水炉56台,司炉工4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