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路管理
第三章 管理
第一节 公路管理
1949年以前,县内公路由沿途群众自行取土养护,官方不加干预。1950年开始没有道班,
从此公路管理走上正轨,开始有专人管理,享受国企职工应有的一切待遇。同年在上集河口设
立道班一个,是本县历史上第一个道班。1952年增设九井子道班和八里桥道班。主要是为了养
护庆绥公路和绥四公路。
1956年全县投放修路沙、石2.7万立方米,其中沙子 1万立方米,块石1.7万立方米。1960
年采用松散保护层新技术,路面完好率达 96.1%。1965年又扩建了上集河口道班,改土房为砖
房,人员也有增加。
“文化大革命”初期公路管理混乱,养路工人往往不上班,有时上班也不负责。1974年公
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初步恢复,规定:职工不上班,停发一天工资,二次失职罚款20元。同
年县内公路完好率达91.6%。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路管理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站有一名副站长专抓公
路管理工作。1985年全县有后头、八里桥、河口、上集、东门、九井、阁山、黑马刘等 8个道
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