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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园林绿化

第二节 园林绿化



  

  1966年在东北湖西侧占地60亩,以中心交叉的东西路和南北路为界,分东南、西北、东北、
西南4个区。中心交叉处为100平方米的花坛地,花坛中心植樟子松 1棵。东、西、南、北四路
两侧栽有水曲柳两行,行距宽3米,其间植丁香树各一行。西北区培育松树苗4亩,西南区和东
南区培育杨树苗18亩,东北区定为动物区,无育苗。

  1970年春,西南区、东南区改植柳树10亩,又于东北区两侧建造护园宅3间,占地面积200
平方米。此处园林地后为其它公用建筑挤占。

  1970年从绥棱火车站至计量科3公里长的公路两侧栽植了防风林,密度每平方米1棵。县政
府、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和各学校院内都有小区园林。

  1983年老城区、车站区和新区共植树21万株,育苗34万株,种花种草 1.1万平方米,修就
花坛40个(其中站前花坛占地 400平方米)。1984年,老城区、车站区和新区植树63万株,育苗
89万株,种花种草 3.5万平方米,修成花坛97个。1985年,全县有护路林,乡级公路和乡村公
路林,占地1 793延长公里;排灌渠道绿化达613延长公里,各自然屯绿树成荫,绿化率达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