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私合营商业
第二节 公私合营商业
1955年末公私合营商业户72家,从业人员189人。每个合营企业都有公方代表。其中由9个
百货业组成的公私合营百货商店,有从业人员17人。由10户食品杂业组成 2个食杂分店,有从
业人员12人。由10家糕点业组成1个合作商店,从业人员11人。将18家饮食业合并成8家饭店,
从业人员62人。6户照像业组成照像门市部,从业人员13人。22户旅店业组成1个总店,从业人
员34人,后来转为国营职工理发所。25家烟酒专卖店,不久也转为国营。经营杂货的33家小铺
店有从业人员40人,也实行了公私合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