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收购销售 烟叶收购执行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1976至1985年,全县年均收购量一直在 100余万斤
左右,年收购额平均在90万元上下浮动。收购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分为10个等级,
即金黄一、金黄二、金黄三、金黄四、金黄五、金黄六,青黄一、 青黄二、青黄三、碎烟),
以质论价,按等收购,分等打包(每包100市斤),以便上调销售。每年8月上旬至10月下旬为收
购期。烟叶的销售也执行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本县所产烟叶品质较好,主要销往哈尔滨、
石家庄、广州、绥化等地。年销售额一般在90万元至150万元。
历年烤烟生产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