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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应

第二节 供应



  

  经营供应的物资品种有:

  1.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各种型号的钢材、生铁、铜、铜材、铝材,还有铅、锌、锡等。

  2.木材:特殊材种有汽车材、车辕材、跳板材、特种电杆和贯道木;普通针阔叶一般材、
圆木;檩椽材,小径级原木、薪炭材。

  3.煤炭:供应品种有国矿煤和地方小窑煤。

  4.建筑材料:主要供应大小标号水泥、玻璃、白灰、油毡纸、石棉制品等。

  5.轻化工产品;麻袋、橡胶、轮胎、三角带、传动带、输送带、火碱、烧碱、纯碱和其它
化工产品等。

  6.机械、电器设备及产品。主要有锅炉、汽车(载重汽车、吉普车、旅游车)、机床、变压
器、仪表、轴承、紧固件、焊条等。

  物资流向以计划供应为主。即物资主管部门根据全县各生产单位需求情况,向上级主管部
门提出计划,由上级业务部门统一按照生产维修,农业市场、轻工市场、基本建设四条渠道下
达分配指标。而后物资局再根据各单位需要量,协助计划部门综合平衡进行分配。

  钢材、木材、国拨水泥、煤炭的洪应计划,必须经过县计划委员会综合平衡,确定分配指
标,而后由物资专业公司组织进货和供应。工业用煤和市场用煤则实行核实定量,凭本供应的
办法。

  对农业和轻纺工业所需物资,优先提报计划、优先进货、优先供应;对国家计划分配给农
业、轻工业市场和人民生活需要的物资不挤、不占、不挪;对生产维修所需物资尽量供应,满
足需要;中小农具生产、中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建设项目所需物资重点安排。如,对原发
电厂生产需用的燃料煤以及设备维修的钢材、水泥等物资均给予优先安排,重点供应。

  对地方驻军需要的煤炭优先安排供应;对粮食、邮电、果树试验站以及省属企业单位所需
物资都给予了优先照顾。

   历年主要物资采购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