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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贷

第三节 信贷



  

  1950年 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绥棱办事处成立。信贷业务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
生活服务,并发挥其积极作用。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人民银行的信贷业务逐年扩大,存、贷数额逐年增长。

   各项存款平均余额简表(一) 单位:万元



   各项贷款平均余额简表(二) 单位:万元



  农业信贷 1949年前由海伦县银行办理,1950年初,由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黑龙江分行
绥棱支行筹备处办理。农民用农贷资金添置车、马和小农具,促进了“互助合作”的巩固与发
展。1953年,在三区建立上集银行营业所,4 名职工。既办理农贷业务,又兼办供销社(部)及
其它企事业单位的存款业务。企事业单位及农民称便。1956年发放安置移民生产、生活贷款21
万元(在幸福乡建立移民新村)。1957年农业贷款主要用于购置设备性生产资料;采取低息的形
式帮助贫农、下中农交纳加入人民公社的股份基金。1963年,据上级农行指示,对1963年前积
欠的96万元农贷进行清缴、豁免,共豁免32万元。1979年,农业银行及下辖的13个公社银行营
业所办理农贷;林业、水利、供销社系统的存放款、现金管理和结算及汇款业务。1979至1982
年共发放农业机械化专项贷款392万元。为双岔河公社机械化垦荒点(今双岔河乡农场)贷款105
万元,拓出耕地100余垧。

  自1950至1985年,农业银行共办理各项贷款89 098万元(见表三)。

  基建贷款 1972年 6月始,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绥棱支行办理。1974至1984年,共发放贷
款1 779.57万元,收回到期贷款1 356.61万元。截止1984年末,贷款余额为422.96万元。此项
贷款为县内建筑企业备料及一些单位进行技术改造提供了资金保障。1972至1985年,累计监理
拨款 12 757.1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 959.48万元,省、地、县三级自筹6 797.66万元,新
增固定资产总额12 757.14万元,占投资额的100%(见表四)。

各项存款情况表(三) 单位:万元



续表



建设银行拨款统计详表(四) 单位:万元



建设银行拨款统计详表 单位:万元



建设银行拨款统计详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