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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调整

第二节 调整



  

  1965年,县内调整粮食,煤炭的统销价格。调价后人民生活受到影响,国家给职工发放了
粮、煤补贴。

   粮食统销价格表(1965年4月1日实行) 单位:百市斤、元



   煤炭统销价格表(1965年4月1日实行) 单位:吨、元


  1965年4月15日,县内调整西药(105个品种)价格;同年 5月15日,对棉纱、棉布价格也进
行了调整。棉纱零售价平均提高0.76%,棉布零售价平均提高1.6%。其中自布上调2.95%,色布
类平均上调5.44%,色织布类平均降低0.6%。

  1966年,县内粮食统购统销价格再次调整:

   1966年原粮统购价格表 单位:百市斤、元



   1966年成品粮统销价格表 单位:元



  1979年4月1日,县内调整生猪收购价格;同年,调整8种副食品价格。

   生猪收购调整价格表


  注:生猪收购起点,出肉率应在57%以上,毛重在150市斤以上。

   1979年八种副食品调价表(一)


  注:猪肉批零差一等12%,二等13%,三等,四等14%,饮食业回扣8%。羊肉回扣13%。

   1979年八种副食品调价表(二)



  续表


  注:禽回扣9%,蛋回扣10%。淡季每斤零售加价0.1元。牛肉回扣12%。

   1979年八种副食品调价表(三)



  1980年,县物价科制定了县内议价粮油销售价格。

   1980年议价粮油销售价格表 单位:百市斤、元



  续表



  1981年11月,县内执行涤棉布、部分烟酒调后价;1982年 6月30日,县内执行平装、精装
带过滤嘴烟调后价,1983年1月,县内调整化学纤维织品、地产针棉织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