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3月27日至4月2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34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刁长文作的《195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了1954年
县政府工作的方针和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选举刁长文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侯捷为副县长。张树堂、申玄玉、陈润田、李相元、
王秀清、羡国庆、杨春太、孔广信、徐凤歧、富殿钧、刘凡、史凤山等12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
员。
选举杨子荣、刁长文、李德贵、杨万林、张树堂、申玄玉 6人,为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8月6至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20人,列席代表40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绥棱县人民政府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和对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
检查了政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作出了《关于拥护宪法在全县广泛深入地宣传讨论的
决议》、《关于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大生产运动的决议》、《小麦预征和派购任务的决议》
和《优抚安置工作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3月25至27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24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侯捷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贯彻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和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会议作出了《告全世界人民书
及坚决支援解放台湾斗争的决议》和《贯彻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的决
议》。
会议选举丁万昌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侯捷为副县长。刁长文、王秀清、王生、申玄玉、
祁云彩、高原燮、陈润田、陈文斌、羡国庆、富殿钧、付作卿等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选举钟志为绥棱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四次会议于1955年10月24至27日举行。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丁万昌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传达了党的八届六中
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和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会议作出了
《关于继续镇压反革命的决议》,《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学习和宣传的决议》。
第五次会议于1956年8月8至11日举行。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侯捷作的《积极动员和团结全县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
的工作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绥棱县1955和1956年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决议》、《贯彻黑
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除四害灭疾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的决
议》、《关于批准绥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侯捷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杨春太、栾积钧为副县长。刁长文、王生、申玄玉、
徐风、徐彦玉、陈润田、陈文斌、刘凡、张云飞、张云龙、韩士荣、闻国臣、吴玉琴、羡国庆、
付作卿、宋恒发等16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选举樊万昌为绥棱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6年12月12至15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02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侯捷作的《绥棱县人民委员会两年来的工作报告》。会议作出
了《关于坚决支援埃及人民反抗侵略斗争的决议》。
会议选举侯捷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杨春太、栾积钧为副县长。刁长文、王生、申玄玉、
徐凤、徐彦玉、陈润田、陈文斌、刘凡、张云飞、张云龙、韩士荣、闻国臣、吴玉琴、羡国庆、
付作卿、宋恒发等16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28至31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21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侯捷所作的《认真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
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苦干三年为改变绥棱面貌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作出了《批准绥棱县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绥棱县1957和1958年财政预决算的报告的决议》、《学习
宣传总路线的决议》。
会议选举侯捷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杨春太、李万海为副县长。王丹、王生、王朝中、方
今阁、付云鹏、张云龙、张云飞、丛仁厚、李秀文、任福生、吴士杰、孙学广、徐凤、徐宏志、
陈润田、蒋维珍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选举樊万昌为绥棱县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侯捷、孙学广、申玄玉3人为出席黑龙江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于1959年4月28至3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04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侯捷作的《反右倾鼓干劲,进一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完成今
年计划而奋斗》的工作报告。
会议补选王丹为绥棱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4月27至28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59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王丹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作出了《批准绥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1955至1960年财政预决算的决议》。
会议选举吴士杰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朱教信、王丹、富殿钧、王殿阁为副县长。王坤、
王生、王振祥、方今阁、付云鹏、任福生、申玄玉、刘德甫、刘信洲、刘成贵、全吉庆、李秀
文、陈润田、侯子峰、徐宏志、徐风、高翔、张云飞、蒋维珍、薛枫、韩纯、丛仁厚为县人民
委员会委员。
选举樊万昌为绥棱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于1962年9月26至2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56人。
会议通过了吴士杰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号召全县人民同心同德,团结一致,
为克服当前暂时困难,胜利完成国民经济的调整任务而奋斗。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7月24至27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99人。
代表们听取并通过了吴士杰作的《高举三面红旗,为实现1963年农业全面丰收和争取国民
经济高潮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作出了《批准绥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批准
1962和1963年财政预决算的决议》。
会议选举吴士杰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王明德、赵德明、刘景春、赵祝令为副县长。王坤、
方今阁、高翔、薛枫、徐宏志、黄勋凯、付云鹏、张洪、石俊峰、申玄玉、王生、张云飞、王
朝中、徐凤、陈润田、任福生、刘信洲、刘成贵、刘德甫、全吉庆、丛仁厚、韩云清等为县人
民委员会委员。
选举樊万昌为绥棱县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吴士杰、孙学广、申玄玉为出席黑龙江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于1963年12月16至18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76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吴士杰作的《认清形势,鼓足干劲,为争取明年农业丰收而奋斗》
的工作报告,号召全县干部认真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党在农村的各
项政策。
第三次会议,1964年9月9至11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67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吴士杰作的工作报告,号召全县人民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
坚决把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到底。
会议补选朱教信、管凤楼为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
第四次会议,1964年12月24至26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57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管凤楼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8月28至3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86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吴士二杰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奋发图强,自力更
生,建设山区,把我县建设成为新山区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绥棱县人民法
院工作报告的决议》、《1964和1965年财政预决算的决议》。
会议选举吴士杰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刘景春、朱教信、赵祝令、管凤楼为副县长。王坤、
王景和、王朝中、王生、付云鹏、任福生、丛仁厚、刘信洲、刘德甫、刘成贵、孙万林、时万
成、宋恒发、陈润田、赵连奎、马金江、徐宏志、徐风、黄勋凯、张寨斌、戴汝吉、韩云清为
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选举樊万昌为绥棱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1966年5月30日至6月1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75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管凤楼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
村而奋斗》的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浦清德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于军、高翔为副县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子1967年 4月20日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
朱教信、苗百禾、于军、张寨斌、浦清德、李桂森、常桂珍、吕华、袁景春、徐勤、安淑清、
赵瑞民、王显成、王启琴14人组成。朱教信为县革命委员会主任,苗百禾、于军为县革命委员
会副主任。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9年11月16至1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03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孙秀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县革命委员会建立以
来的工作,提出三年调整中的各项战斗任务和所采取的措施。
会议选举付振声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殿录、王明德、孙录、王永才、侯
孝昌、刘德甫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方今阁、申玄玉、李青荣、沈连生、张金
霞、赵永山、徐英杰、盖普、韩世荣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选举刘继昌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景春、耿友、曹庆余、张博文、史宝庭为县人民政府副
县长。
选举李德民为县人民法院院长,赵连奎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4月7至1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56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王文志作的《绥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于心所作的《关于
绥棱县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陈殿录作的《绥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工作报告》;李德民作的《绥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赵连奎作的《绥棱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3月31日至4月2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10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刘成果作的《绥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于心作的《关于绥
棱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陈殿录作的《绥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工作报告》;李德民作的《绥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赵连奎作的《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工
作报告》;张树生作的《关于响应全国、黑龙江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号召,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运动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会议选举孙仁为绥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增补王成福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委员,选举刘成果为绥棱县人民政府县长。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3年3月22至24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96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孙仁作的《绥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陈殿录作的《绥棱县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李德民作的《棱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赵连奎作的
《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侯捷、孙仁、康显岳、申玄玉、钟声、陈国义、葛淑荣为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
选举孙秀为绥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孙仁为绥棱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耿友、
李献辰、高文章为绥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4月10至14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03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孙仁作的《绥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黄锦新作的《关于绥
棱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孙秀作的《绥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工作报告》;高德宽作的《绥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刘恩作的《绥棱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孙秀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殿录、孙录、王永才、侯孝昌、
刘德甫、李献辰、高文章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方今阁、申玄玉、白光友、
关杰、刘德奎、张东才、陈国常、周万贵、禹学忠、姚鹤桐、徐英杰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委员。
选举孙仁为绥棱县人民政府县长,徐贵生、黄锦新,宋启贤、张新民为副县长。
选举高德宽为绥棱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恩为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3月9至11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79人。
代表们听取、审查并通过了徐贵生作的《绥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黄锦新作的《关于
绥棱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高德宽作的《绥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刘恩作的《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补选周巨山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