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侦破
第二节 侦破
1931至1945年光复前,警务科司法股与警察署司法系受理刑事案件,股内专有刑事便衣。
破案率低,发案率高。警察见钱眼开,助长案件发生。赌博、吸毒、强抢占案件总数的 60%以
上,盗窃、杀人、放火占35%以上。
1945年光复以后,改由绥棱县公安局统管刑侦业务。从1976年开始,局内专设刑侦科。
1950年破获土匪抢劫集团,判处首犯王连仲(外号王大黑瞎子)死刑。
1961年侦破高福才(外号高瞎子)奸情杀人案,判处高福才死刑。
1978年破获流氓、强抢、强奸集团,判处首犯王绍发、郜殿君死刑。
1981年侦破马林奸情投毒致死案。1981年挖出犯罪团伙9个,案犯38人。
1982年先后三次打击流窜犯、逃跑犯和流氓卖淫活动。与法院、检察院联合召开公判大会
7次。
1983年春刑侦干警实行岗位责任制,分片包干,加强基层基础工作。8 月16日至年末,搜
捕犯罪分子270人,治安好转。
1984至1985年加强自身建设,连续出击。发案率下降,破案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