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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检察

第二章 检察



  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始设于1950年10月,初名绥棱县人民检察署,隶属同级公安机关。1955
年 8月改称人民检察院,1958年公、检、法三机关合署办公,统称政法部,1960年检察院重新
独立办公。“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检察院被砸烂。1978年恢复人民检察院,内没批捕、起诉、
法纪检察、经济检察、控告申诉、秘书、监所检察等7个科,至1985年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