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证
第二节 公证
公证处始设于1982年2月,前此业务由法院办理。1983至1984年兼办海伦县公证业务。1984
年 6月27日,黑龙江省司法厅主办的《黑龙江公证》第一期刊登了绥化地区行政公署司法局编
写的《绥棱县公证处积极为“两户一体”服务成绩显著》的经验材料。
1981至1983年办结证明继承权、财产赠与、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经济合同、权利、身份、
涉外等公证业务47件。1984年办结六类公证业务 2 426件,为前两年的55倍,其中经济合同公
证2 371件,权利义务公证49件,涉外公证 6件。业务收费5 017元,为前两年的24倍。办证项
目52种,为前两年的6.5倍。接待来信来访2 40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