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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1956年以前(在解放战争时期和抗美援朝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实行志愿兵役制,
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如果年龄相当,家属支持,家庭出身:好,即可参军。征兵的具体时间、
征兵数量的多少和服役期限的长短,均根据战时的实。际需要确定。征兵的步骤:县和区兵役
部门先做好调查摸底,政治考核和身体检查,对合格者即行定兵,经过集中训练,而后补入部
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