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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篇 文化
篇下序
解放前,县内无公立娱乐场所,也无专业文艺团体。惟有少数商号于每年春节时抽钱联办
秧歌会和龙灯会,但规模较小,且旨在炫示自家势力,并无供大众娱乐之意。
伪满康德八年(1941年),伪县公署迁址兴农镇后,因为地处铁路沿线,交通便利,一些演
蹦蹦戏(二人转)、皮影戏、木偶戏、说古书、唱东北大鼓的曲艺班子陆续进入县城活动。然而,
演出的剧目内容大都低级庸俗。
1946年后,人民政府相继在县城建办了图书馆、新华书店、电影院、广播站、剧团。逢年
遇节均举办文艺汇演、秧歌会、灯会,风筝会、赛诗会,群众的文化生活活跃。“文化大革命”
时期,人们只能搞“红色海洋”学唱“样板戏”,文化生活单调。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来,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文化娱乐场所由50年代的10余处,发展到
1985年 653处,电影放影队、图书馆、剧团、科技文化户、文化室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城乡
居民拥有电视机6 992台,收音机57 560台,录音机736台。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促进了社会主
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