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各类教育第一节 私塾 清光绪七年(1881年)境内长山堡办起第一所私塾即西高家私塾。至伪满康德二年(1935年)
县内共有私塾28家,塾师28人,学生 494人。私塾多由地主自办或由有钱人家联办。办学者称
学东。学东聘请塾师教自家子女,一般兼收外家学生,个别的不收外家学生。塾师的薪金由学
生所交的“束脩”(学费)支付。学生在学年头越多,交“束脩”越多,故穷人家子女很少能入
学。
学生入学伊始即念《百家姓》、《三字经》、《弟子规》,然后再念《四书》、《五经》。
入学头三年每天都是念书、背书、写字(写仿),以后教师给讲书,开笔写文章,临帖练毛笔字。
教学方法是强迫学生死记硬背,不会就用戒尺打或跪圣人(在孔子像前罚跪)。学生整天坐在炕
上念书、写字,没有课间休息,体质很差。至1938年全县22处私塾改称国民义塾。
私塾分布(1881至19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