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待遇 建国以前,私塾的教师受学东的聘任,称舌耕,不但薪金微薄,而且职业无保障。小学教
师也是聘任制。
建国后,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机关干部一样,论级按月领取薪金。
“文化大革命”提出“教育战线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教师大多数被称为资产
阶级知识分子,“臭老九”。把一些教师诬陷为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大搞逼、供、信、
戴纸帽子、挂黑牌、抹黑脸、进行吊打、甚至不让吃饭和睡觉,以各种方式进行摧残斗争,无
情打击。有的被关进黑帮队,长达数年,个别的已致死。他们的家属是黑五类,子女要入党入
团、上大学、参军都无望。1970年又把他们下放到生产队劳动改造,名曰“插队落户干革命”。
1979年县委平反了冤假错案,受迫害的教师得到新生。
1981年开始实行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中学7元,小学 5元)。1949至1984年,在3 554名教师
中发展共产党员563名,共青团员535人。教师人均工资增加18元;县人民代表 7人,政协委员
19人;省模范教师4人,地区“三八”红旗手 1人;县模范教师26人。1973至1985年为177户城
镇教师解决了住房,计6 016.8平方米。
中小学教职员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