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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医

第十九篇 卫生

第一章 医术

第一节 中医



  

  1862至1900年,境内百姓患病均采用拔火罐、针灸、放血及一些土方治疗,有少数游医、
药贩用民间验方或自制的丸、散中成药为人治病。

  中华民国 4年(1915年),上集厂、兴农镇(当时均归绥化县辖),黑马刘、部落、二井等地
均有中医(民间称之为先生)坐店或游动从医。这些先生略懂一些中医中药知识,主要靠祖传密、
验方施治。有的专治黑红伤(刀、枪伤),人称外科先生;有的专种“花”(牛痘),人称“栽花”
先生。

  1931至1945年全县共有汉医(时称中医)60人。其中,张云鹏、刘鹏九、徐风、温子臣、张
明轩、尉新慰、黄凤鸣等人的医术较高。这些汉医多数能够运用中医术辨证施治,以望、闻、
问、切手段确诊。有的运用祖传密方奏效,有的治疗疽、接骨得法,在县内外有一定声誉。

  1953年县政府将19名散在中医组织起来,成立两个联合诊所,翌年合并为中医院,属集体
所有制单位。诊治方法仍沿习传统的望、闻、问、切,可施行一般的外科手术,针灸、按摩。
理疗开始得到应用。

  1965至1985年,城乡中医医务人员利用中草药治疗常见病。

  1985年,全县有319名中医医务人员经考试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级别的医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