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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医疗制度

第二章 医疗

第一节 医疗制度



  

  1964年,城乡卫生院始建医疗制度。建立门诊工作制度、注射工作制度、查房制度、会诊
制度、值班制度、护理制度、消毒制度。

  1968年后,各院分别建立分科医疗制度。有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总值班制度、出入院
制度、探视陪伴制度、病案管理制度、医疗登记统计制度、注射室工作制度、中医科工作制度、
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赔偿制度、病房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制度、医嘱制度、处方
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室制度、放射线科制度、检验科工作制度、会诊、转院、病历讨论、护
理、消毒隔离、医疗收费、麻醉、器械管理供应等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