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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幼保健

第三节 妇幼保健



  

  1948年前后,县内城乡有散在的旧法接生婆。

  1951年,卫生科办训练班,为 147名旧法接生婆讲授新法接生知识。1956年,绥棱县妇幼
保健站成立。三区、五区、七区的卫生所均配有助产士1至2名。

  1958至1961年,共训练新法接生员754人次。1965年,全县有接生员 887名,有200余名接
生员采用科学接产法接生。1978年,科学接产占接产量的 30%,婴儿的破伤风发病率降至0.5%,
产妇的产褥热降至0.3%。

  1961年,卫生部门对农村妇幼健康普查,查明有 308人患营养缺乏性浮肿病,54人患闭经
病,66人患子宫脱垂病,151人患尿瘘病,并给予及时治疗。

  1981年,对妇女两病(子宫脱垂病、尿瘘)普查,普查人数4.31万人,患子宫脱垂病的有184
人,治愈169人;患尿瘘病的6人,治愈4人。1988年,又查出子宫脱垂患者16人,有5人接受治
疗,得以治愈。

  1950年,开始对幼儿健康状况进行普查。幼儿的营养不良症、佝偻病多发于农村。1951年
后,提倡并实行新法接生,产妇产后休息56天,难产休72天。

  1961年,对发育期的1.08万名儿童体检,查明患沙眼及龋齿病的儿童有 100名,患佝偻病
的68名,并分别予以治疗。

  1979年,建立城乡7周岁以下儿童健康卡片。

  1984年,新法接生率达到100%,婴儿少发破伤风病。产妇产前身体不适,经医生诊断,持
诊断书可休病假,产后休56天,难产休72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产妇所在单位给予产妇3至6
个月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