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爱国卫生
第五节 爱国卫生
1951年,县人民政府设有防疫委员会,由县长兼主任委员,具体业务由卫生科办理。主要
工作任务是领导和组织全县人民积极开展粉碎外敌的细菌战争阴谋,确保人民身体不受侵害。
1953年改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由主管卫生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兼主任委员。1966至1970年,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爱卫会组织被撤销。1971年重新建立爱卫会,下设办公室,与卫
生局合署办公,主任一直由卫生科(局)负责人兼任。
1952年 3月17日,敌机侵入本县上空,在二区、三区、五区、六区、八区投下带有细菌的
小甲虫、苍蝇、老鼠,数量不等。县防疫委员会立即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现场,采用火烧、烟熏、
水浇等办法予以消除。县防疫委员会适时动员群众在全县范围内进行 4次爱国卫生突击活动,
共捕鼠38万只,灭蝇 800万只,挖蛹960斤,修建厕所2 651个,清除垃圾22.6万吨,城镇内设
垃圾箱209个。同年5月,爱委会规定每年的5月16日至6月15日为爱国卫生运动月。1953年,全
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竞赛。
1958年,县人民政府制定《除四害、讲卫生五年规划》(1958—1962年)。同年 4月,县委
组建除四害、讲卫生总指挥部,13个乡与绥棱森林工业局建立联防组织。全民出动搞了 6次突
击劳动,共消灭麻雀(乡村的麻雀啄食农田中的粮食) 约40万只,老鼠20余万只,挖蛹1 000余
斤,灭蝇16斤。
1975年,县政府对农村环境卫生提出综合治理要求,如淘井,建厕所,盖井房,露天水井
加盖,整修炉灶。
1982至1985年,每年8月份城乡居民扫除垃圾,清除污水,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