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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沼气利用

第四节 沼气利用



  

  1979年,根据国务院[79]22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绥棱沼气建设办公室,编制1人。负责对
县内的沼气建设进行指导、技术培训和普及工作。1985年,农业局农村能源办公室接管沼气建
设工作。

  1976年7月,泥尔河公社跃进大队试验的2个地下沼气池获得成功。

  1980年8月,组织部分社队干部去外地参观学习办沼气的经验。9月末,上集公社的诺敏河、
稻香、曙光、奋斗大队及克音河、泥尔河、靠山等公社的部分社员群众共建成不同规格的沼气
池441个。深沼气池的规格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径 2.7米,深1.88米;另一种为直径2.4米,
深1.78米。原料主要是马、牛、猪、羊、鸡粪及小灰、青草、人粪。

  1981年春,有17个沼气池(因建筑材料及技术差)冻裂失去利用价值。为鼓励农民办沼气,
县沼气办为此拨专款予以补助。同年末,县内有沼气池73个,且大部分具有利用价值。有的农
户点上了沼气灯,有的以沼气为燃料取暖、做饭。群众办沼气的积极性较高。

  1982至1985年,各农户的沼气池,或因失修失去利用价值,或因忙于农活无暇配投原料而
废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