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杂俗
第三节 杂俗
结 义 即换贴,俗称“拜把子”、“磕头兄弟”。两人或数人情投意合,感情融洽,
结为异姓兄弟。结义者每人用红纸写出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和曾、祖、父母三代姓名的
《金兰谱》。然后设香案,在天地牌前按年龄的大小,依次焚香叩拜,齐读《誓词》,互拜后
共进酒饭。称彼此父母为义父义母(干爹干妈)。日后如绝交就先烧《金兰谱》,称“断义”,
俗称“拔香头子”。
女性同辈间要好,彼此愿意结成异姓姐妹,叫“拜干姐妹”。称彼此父母为爸爸妈妈,和
亲姐妹一样来往走动。
认 干 亲 老人抚养教育了他姓子女或晚辈敬重老人,愿象对亲生父母一样对待老人,便
认作义父母。也和自己父母一样称爸爸、妈妈。
有的小孩的父母出于迷信思想,如认为孩子命硬克亲生父母或和父母属相相克等,就认他
人为干老,认为这能好养活。称干老为爸爸、妈妈,对亲生父母则改称大爷、大娘或叔叔、婶
子。
过 继 俗称“过房儿子”。生平无儿者,为了传宗接代,继承家业,在有较多男孩的
亲族中,经过协商选一名男孩做儿子,叫过继。过继时,设酒宴邀请亲族、邻居为中证人,立
“过继文书”。这样过继者有权象亲生儿子一样继承家产,他人不得争执。立“文书”为凭,
永不悔改。
童 养 媳 俗称“团圆媳妇”。旧社会多因家穷无力抚养而将童年女孩许给他人做媳妇,
要一定数额彩礼,实际是卖给人家了,许后即生活在男方家里,男方年龄不是比女方过大就是
过小,等女方长到16岁便完婚,叫“上头”。童养媳处境凄惨,整天洗衣、做饭、侍候公婆、
丈夫,吃不饱,穿不暖,受公婆虐待、丈夫打骂,过着牛马一样的生活。
招 女 婿 也叫“招养老女婿”、“入赘”。有女孩而无男孩之家,为传宗接代,继承家
业;或是儿子年龄太小,缺劳动力,没人支撑家业,招婿为子。在旧社会应招为婿多是家贫者,
因此多受歧视。
现在实行计划生育,破除传宗接代的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娶媳妇、娶姑爷都是结婚的
一种形式,只是婚后生活在哪一方,实质都一样,因此广为提倡,视之为荣。
纳 妾 俗称“娶小老婆”。旧社会,乡绅富户、官吏因无子或纵欲,在娶妻后又娶一
至几个人为妾,人称娶“小老婆”、“姨太太”。有些女人当年老色衰,或男的另娶新人,她
即被遗弃或被卖掉,下场是悲惨的。
打 伙 旧社会,妇女因丈夫远出长期无音信,或被判处长期徒刑,无力谋生或为抚养
子女者,寻找一个没妻子的男人,约定同居时间,在一起同居。男人要尽丈夫的义务,负担家
庭生活。到期分开,也有延期同居或结为正式夫妻者。
拉 帮 套 旧社会,丈夫失去劳动能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体弱多病而不能
养活一家人,妻子在取得丈夫同意后,另找个男人来家同居,使生活上得以资助,原有夫妻关
系不变。
守 寡 妇女死了丈夫,为了抚养子女,也由于出一家进一家不容易,无法蒙受改嫁之
苦,往往改嫁后母子倍受歧视和虐待,故立志守寡,期待着子女长大成人。也有无子女而立志
守寡者。还有“望门寡”,叫“守贞”,即没嫁,男人就死了,女的抱着丈夫的牌位或公鸡举
行婚礼,婚后一生守寡,称作“认死不嫁二夫的贞节烈女”,要树牌坊给予旌表。
寡妇改嫁 旧社会寡妇改嫁倍受舆论谴责,认为是失贞操,是下贱的女人,可就不论寡妇
贫苦怎样生活。改嫁者要受到婆家的百般刁难,并勒索高额的身价钱,媒婆不愿给说合,说这
是保“白媒”(不是寡妇叫保红媒),要损十年寿。结婚不叫喜事叫“接寡妇”。接时不准走门,
要走窗户,有院墙者要从墙上用筐串出来。受尽了凌辱,有的寡妇走投无路而跳井悬梁。
下 奶 生小孩,亲戚朋友要给产妇送鸡蛋、糖、粳米、挂面或花布、小毯子、小衣服、
百岁锁等礼物。下奶者无论何人,均不许从产房中往外拿东西,怕把奶水带走。有的产妇家要
给下奶准备酒饭并煮鸡蛋,叫做吃“红蛋”。
过 生 日 每逢小孩子生日,母亲要给小孩煮鸡蛋、面条吃,取长命百岁之意。
老年人过生日,亲友子侄要来祝寿,送寿糕、寿酒、寿面等礼物。六十、七十、八十者称
大寿,更要隆重庆祝,老人家要设酒宴款待亲友。
贺 房 新建房屋上梁之日,梁上贴八挂阴阳鱼,有的在梁上系红布条串以铜钱,鸣放
鞭炮。亲友和邻居都相帮,房主要设宴招待。新房建成,亲友赠以挂钟,门斗等礼物来祝贺。
搬家叫“乔迁”,亲友也来相帮并赠以字画条幅,工艺陈设品等礼物,祝贺乔迁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