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娼妓 吸毒
第四章 娼妓 吸毒 赌博 迷信
第一节 娼妓 吸毒
娼 妓 民国时期,上集镇的南北大街路东(今农贸市场北)有妓院 1所,称“康平里”,
俗称“窑子”,妓女几个人。到伪满时期,有妓院 5家,妓女10余人。绥棱镇妓院在中心路西,
二道街北(今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南侧)称“平安里”,俗称“窑子街”,有妓院十几家,妓女近
20人。此外在双泉镇还有妓院1家,妓女3人。妓女通称“婊子”,管事老板称“大茶壶”,管
妓女的老板娘称“老鸨子”。妓院是官方允许开设的,按月向当时政府缴纳“妓捐”。
妓女出身多是良家女子,有的是人贩子从小拐骗来卖给妓院,有的是生活无着被卖的,有
的是鸦片受害者。她们处境凄惨,有些染上性病“梅毒”,苦不堪言,经常受“大茶壶”、老
鸨子的打骂,受“嫖客”的欺辱,被迫过着非人的生活。
解放后,妓院被取缔,妓女全部“从良”,有的返籍成家,有的参加工农业生产。都获得
了新生。
吸 鸦 片 民国时期,鸦片传入绥棱境内,开始只有驻军官员、官署的官吏和少数有钱人
吸食。民国后期,地主种植鸦片,高价出售,吸食者日益增多,成了交际上的必需品。
伪满初期,烟禁大开,民间多有种植,伪政府设鸦片零卖所,亦称“烟馆”,进行鸦片交
易,低价收购,高价出售给吸食者,造成烟毒泛滥,吸食成风。1935年,日伪在绥化成立鸦片
烟专卖署,后改称禁烟总局。这个机构从沈阳调拨来的鸦片半成品,供应给绥棱,绥棱的鸦片
零卖所,将半成品制成烟膏,制作时日本人往烟内投放“五毒霜”药素,这种毒药更损害吸食
者的身心健康,使人短命。伪满康德八年(1941年),伪县公署设烟政科。在今绥棱镇、上集镇、
绥中、双岔河乡双泉村等地设管烟所十余处。对瘾者规定不登记不售予鸦片,凡登记者即发给
吸食许可证(通称烟票),持证按量供应,也可到管烟所吸食。所内烟具齐全,有专人接待。绥
棱镇管烟所有3名接待人员。全县发放烟票2 460余张。伪满政府在获取巨额收入的基础上,加
紧搜刮民财,残害人民。有些人吸食鸦片以后,体质逐渐虚弱,意志衰退,精神萎糜不振,养
成了游手好闲的恶习,甚至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最后流落街头冻饿而死。如韩县佐的儿子韩
法天,曾在北京大学读书,和绥兰道尹谷百陆的女儿结婚,后来夫妻都抽大烟,开头把商号、
房产卖掉买鸦片吸了,最后把韩县佐留下的三处窝堡 200多垧地全卖了。又如刘翰忠,三股守
他一个(一支三不绝),他在绥化师范念书时就吸食鸦片,没到毕业就回了家,先把在城里的房
子卖了,后来又把百多垧地卖了,家里穷得吃不饱饭,他叔叔死了,大娘和他的大女儿进了道
德会,妻子回了娘家。他没钱买鸦片就抽白面(海洛因),28岁就死了。
解放后,人民政府明令取缔种植、贩运、吸食鸦片和一切毒品。结合各项革命运动,开展
禁烟禁毒运动,严厉打击贩毒分子,教育吸扎烟毒分子。至1952年彻底肃清了为害人民几十年
的鸦片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