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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民生活水平

第六章 人民生活水平

第一节 农民生活水平



  

  解放前,土地被官僚、地主所占有。农民除受地主的剥削外,还有苛捐杂税的盘剥,加之
官吏的勒索,过着不得温饱的生活。

  伪满康德十年(1943年),一个劳力最强的长工,全年能挣工资 250元(伪国币)或带两垧地
和现款百余元。两垧地可产粮食 6石,仅够5口人全年口粮,现款可买30尺粗布,5口人换单衣
不够,其他油盐等生活必需品全无着落。如遇灾年或患病误工,下年口粮就无望了。为了活命
只好去借高利贷。

  高利贷利率最低是 50%,最高为100%,还有“大加一”即以十个月为计息期,到期利息并
入本金重新起息,通称“驴打滚利”。因此穷人都咬紧牙关不借高利贷,但是,一旦遇到葬老
人、天灾病患,就不得不找保人去借高利贷。借了就不易挣脱,有的卖老婆卖孩子,落得光棍
一人,有携妻带子逃往异乡;也有的将女儿许给人家做童养媳;甚者沦为乞丐。

  八井子(今靠山乡福海村东岗屯)农民王守业给姓尉的地主扛活,地主派他到东山里去种大
烟(鸦片),因常期住地窨子,得了半身不遂,右手完全不能动。地主见他不能干活了,就把他
赶出来,工钱也不给了。王守业全家6口人,他失去劳动能力后,为了全家不饿死,先把9岁大
女儿许给人家做了童养媳,50多岁的老母亲改嫁了,后来又卖老婆,他老婆一股急火得病死了,
最后还是把7岁的二女儿和5岁的小儿子都卖给了人家。

  十一井子(今靠山乡吴大烟囱屯)农民齐国富,哥儿三和老母亲四人。老二给地主扛活,老
兄弟给地主放马,他因腿瘸给地主放猪。8 个人给地主扛活,家里穷得用小坛装米,老母亲在
衣袋里装点盐粒,吃饭时捏点放在嘴里。入冬他穿不上棉衣,只披条破麻袋,可还得起早贪晚
赶猪去溜茬抢秋膘。他放猪时常唱:“北风刮,冷飕飕,严霜单打我这篱下囚,披着麻袋肚里
响,遭罪的日子在后头”。反映出他满腔的愤懑。

  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彻底地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农民生活有了保障,结束了一睡草
囤,没饭吃,没衣穿,朝不保夕的生活。合作化之后,农民生活不断提高,建国初期人均收入
60元左右,1978年增加到 120元。1980年以来,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许多专业
户、重点户。1984年人均收入增加到 868元,许多农民购买小型拖拉机,部分农民购买了汽车,
大多数农民家庭有收音机、自行车、缝纫机,一些农户买了电视机、摩托车。集体福利事业不
断增加,农村各乡都建立了中学、医院;各村都有小学和卫生所。12个乡建立了敬老院,老年
人能幸福欢度晚年。农民收入除生活消费支出外,结存逐年增加。1951年全县农民储蓄存款5 100
元,1984年增加到81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