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劳奉仕
勤劳奉仕
勤劳奉仕 伪满康德七年(1940年)伪县公署强迫年满19周岁的男青年当国兵,每年征两次。
凡经检查不合格者视为国兵漏子,编入勤劳奉仕队。
勤劳奉仕队按军事编制建立大队、中队和小队,由伪县公署劳工科统辖。队员连续服役 3
年,不给任何报酬。除进行军事训练外,每年要做 4个月苦役。伪县公署劳工科发放衣服、鞋、
裹腿,服役期满衣物如数上交。
1944年,伪县公署辖有一支勤劳奉仕大队。大队长叫高日升,队员 400余名。队员每顿饭
只给两个玉米面窝窝头,一碗半生不熟的小米粥;住的是四面透风的土工棚子,棚内低矮潮湿,
虫蚤甚多。夜间出去大小便不准穿裤子。逃跑者抓回后处以苦刑。每天干活前要做铁锹操,然
后由队长训话,终日劳作15小时以上。病、伤者得不到治疗,死者常被暴尸荒野。
伪满康德十年(1943年),勤劳奉仕大队修筑县城至绥棱火车站的砂石路一条;去北安修飞
机场。1945年1月,修吉林省通化市大桥。1941年至1945年,全县强征勤劳奉仕队员802人,死
亡40人。1945年8月15日,勤劳奉仕队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