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置后隶属
第三节 置后隶属
安达厅建置后,直隶黑龙江将军衙门管辖。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裁将军置行省,安达
厅隶属黑龙江省。
民国3年(1914年)6月,黑龙江省以下划分龙江、绥兰、黑河 3道。安达县隶属龙江道管辖。
民国17年(1928年),地方行政设置由省、道、县三级制改为省、县二级制,并把县划分为一、
二、三等。安达县划为二等县,直属黑龙江省管辖。
伪康德元年(1934年),伪满公布《地方行政改革制度》,将东北 4省(含热河省)划分为10
个省。同年12月 1日,安达县划入伪滨江省(省会驻哈尔滨市),属于丙种县。直至伪康德12年
(1945年)8月,伪满洲国灭亡止。
民国34年(1945年) 8月15日,安达县光复,先隶属于中华民国滨江省,后滨江省改称松江
省,安达县改属松江省。
1946年2月7日,正亚街(今任民镇)解放,安达县隶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松江省哈西行政专
员办事处,为东北解放区。同年6月,改隶松江省三专区。同年8月,隶属黑龙江省 (省政府驻
北安)龙南专区。1947年2月7日,隶属黑嫩联合省 (简称黑嫩省,省会齐齐哈尔市)第三专区。
同年3月25日改属第四专区。同年9月16日,撤销黑嫩联合省,分设黑龙江省、嫩江省。安达县
划归嫩江省(省会齐齐哈尔市)直属。1949 年4月21日,嫩江省和黑龙江省第二次合并为黑龙江
省(省会齐齐哈尔市),安达县直属黑龙江省。
新中国成立时,安达县隶属黑龙江省。1954年8月1日,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成立新黑龙
江省,安达县直属新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1956年3月6日,黑龙江省以下划分专区,安达
县隶属于嫩江专区(专署驻齐齐哈尔市)。1960年5月12日,安达市改属松花江专区(专署驻哈尔
滨市)。1965年6月14日松花江专区改为绥化专区,安达县隶属绥化专区。至1984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