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旱灾
第一节 旱灾
全县处于半干旱地区,旱灾几乎年年发生,只是受灾程度不同,面积大小有别,俗有“十
年九旱”之说。发生旱灾的主要原因是受地理位置和大陆性季风气候影响, 出现时间一般在4
—6月春夏之交。即:此间,降水量小,蒸发量大, 加上频繁的西南大风,表层土壤蒸发速度
加快,持续时间长,易形成旱灾。自民国7年(1918年)至1975年,记载的严重旱灾有5次。
民国 7年(1918年)夏季,“北乡雨水缺少,渐觉亢旱。入伏以来,数旬无雨,禾苗枯萎。
立秋以来,灾象已成,雨虽频降,无济于事。履勘所有该处三家户,太平庄一带二十余屯,所
种荞麦、稷子等属颗粒无收。计灾户五十余家,被灾地一千余垧。”
民国 8年(1919年)“西乡自春至夏,雨水稀少。入伏以后,亢旱尤甚。七月二十四日气温
高达39.5℃。轧葫芦泡、杏树岗一带(今大庆市红岗区)南北五十余里,东西三十余里,所种谷
稷、高梁、豆类均无收成。计灾户百余家,被灾地七万五千余亩。”
伪康德8年(1941年)夏季,兴业村(今万宝山乡)地区大旱。整个三伏无雨,局部气温高达4
1℃。青苗枯死,井水近干。热死赶车老板2人、马5匹。
1968年,从春至夏缺雨,降水量不到 100毫米,秋季又少雨。土壤含水率仅有6%。部分农
田禾苗不出,已出的凋萎、枯死许多,受灾面积达129.7万亩,绝产近20万亩。
1975年,上年冬季无雪,春季没下过透雨,干旱土层深达半尺,局部地块出现龟裂。大田
作物芽苗枯萎,受灾面积124.7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