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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虫灾

第六节 虫灾




  虫灾主要是蝗虫、粘虫致灾,多出现在夏季,危害较大。70年代以后,由于使用了农药,
尚未出现严重的虫灾现象。

  1949年夏季,全县农田遭受虫灾,受灾面积达 2 900余垧。政府组织人力捕杀,秋后受灾
农田减产4成以上。

  1962年夏季,葡萄花公社哈拉海大队发现蝗虫,密度较大,大部分农作物受灾,秋后减产。

  1966年 6月下旬,安达镇(含今天泉乡)、卧里屯、青肯泡、南来、羊草等公社农田发现粘
虫。至 7月上旬,已蔓延到全县30个公社,有虫面积达110余万亩。万宝山公社爱国三队105亩
谷子、45亩玉米叶子全部被粘虫吃光,只剩下秸杆。吉星岗公社九大队四队 154亩玉米,70—
80%叶子被吃光。 羊草公社东升大队五队90亩高梁叶子全被吃光。全县出动10万余人投入灭虫
夺粮大战。在青肯泡公社农义大队一队37亩谷地里抓出粘虫100余斤。每亩平均有虫 6至7斤。
龙凤公社保田大队60亩玉米地,平均每棵有25至27个虫子,最多每棵达41个。经过捕杀,粘虫
被消灭,但灾害已成定局。全县成灾面积达42万亩,其中轻灾26万亩,重灾16万亩,个别地块
绝产。在全县农田发现粘虫的同时,草原起蝗虫。全县有24万亩草原发生蝗虫灾害,严重地区
草叶全被蝗虫吃光,饲草减产。